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社會保障 > 社保

公司補社保能補繳多長時間?

社保1.58W

用人單位給員工補交社保沒有法定期限。  

公司補社保能補繳多長時間?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説明用人單位有為企業員工購買社會保險的義務,但是我們知道現實中很多單位都怠於履行這個職責。根據法律規定勞動爭議是有訴訟時效的,那麼在勞動爭議中關於社會保險費的問題的訴訟時效是怎樣規定的呢  

《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第13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税務機關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的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第26條規定:“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税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徵繳。”員工主張用人單位為其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是具有強制性的,不應受到時效的限制。主張這項權利不僅是勞動者的“私權”,同樣也是國家的“公權”。也就是説,即使勞動者不主張此項權利,國家有關部門也應當強制要求用人單位履行繳費義務。正因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問題涉及到了國家利益,已不單單是員工和用人單位雙方之間的事了,所以對此是不能以訴訟時效為由進行抗辯的,對於此類問題,司法實踐中所掌握的標準也是一追到底,要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開始補繳。在中國,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保險對象範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