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社會保障 > 社保

合肥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麼?

社保2.1W

職工的工資中被刨除了部分用來繳納公積金是為了日後買房需要時能夠一次性提取並且或者數額比較高的貸款,但是公積金畢竟是國家處於公民實際需要的考慮設立的優惠買房政策,所以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隨意提取自己的公積金用來買房的。那麼,合肥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麼?

合肥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麼?

一、合肥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發生下述情況之一併用於支付房租費用的:

1、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較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2、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年本地職工較低工資標準的;

3、職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腎衰竭、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九種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四)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五)離休、退休的;

(六)符合下述情況之一併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1、户口遷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職工離開本市、務工農民返回原籍;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七)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存儲的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八)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二)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及房屋產權共有人可同時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九)職工本人、配偶及房屋產權共有人尚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償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類型的提取。

合肥職工可以對照上述條件來判斷自己是否符合提取公積金的條件,如果符合條件的職工可以準備好材料並向有關部申請提取,小編提示,不滿足條件的人還可以通過其他的方法來購買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