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涉外專長 > 外商投資

反壟斷法和外資併購的關係是什麼?

一、《反壟斷法》和外資併購的關係是什麼?

反壟斷法和外資併購的關係是什麼?

《反壟斷法》和外資併購的關係是前者對於後者這種行為是有一定的規制作用的。我國首部《反壟斷法》正式實施,市場經濟建設和經濟體制改革正在積極向前推進,經濟全球化和國際市場一體化也在逐步深化,國際金融危機仍然深不見底,美歐貿易保護主義有所抬頭。

中國反壟斷法學者應當發出聲音,讓法律判斷迴歸法律、技術分析迴歸技術;也希望“新官上任”的中國反壟斷執法機關真正在反壟斷框架內慎重對待“頭三把火”,不能“火候不夠”,更不要“過了火”,少考慮產業政策(產業政策雖然與競爭政策有關聯,但畢竟二者不完全一致),更無需顧忌“網絡民意”(因為誰也沒有規定反壟斷執法必須象法院司法那樣必須“走羣眾路線”,更何況反壟斷執法判斷的專業性技術性很強)。

二、外資併購對我國經濟的有利影響是什麼?

1、外資併購有利於優化產業結構及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首先,外資併購有助於改變市場結構。我國部分行業盲目投資、重複建設嚴重,生產能力過剩,是當前經濟運行中的一個突出問題。尤其是在家電、汽車、啤酒、醫藥等許多行業的資本配置上,資本重疊和資本分散同時存在,在缺少退出機制的情況下,價格戰讓每一個行業內企業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導致行業低層次過度競爭,造成嚴重的資源浪費。外資併購通過整合產業鏈,整合市場參與者,將不斷使中國的市場結構趨於合理最終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其次,目前國有經濟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是對國有經濟進行戰略性調整,而對國有企業進行產權重組又是國有經濟調整的前提條件。

我國民間資本不論是就財力還是就經營管理而言,都不可能單獨勝任承接大規模國有資產、對國有企業進行改造以及參與改造後的公司治理和經營管理的重任。因此,大量國有企業的改革迫切需要外資,特別是擁有雄厚的資金先進的管理和技術水平的跨國公司的積極參與。外資併購國有企業實際上就是外資與國有企業的產權交易,這種交易將導致國有企業產權結構的調整,從而最終會帶動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地區結構的調整。

2、有利於引進先進的技術與管理經驗。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不僅擁有龐大的資金,還帶來了當今較為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純熟的經營管理方法、壟斷性的專利和技術、先進的管理經驗。併購後的我國公司通過外資技術人員的介入,引導內資人員出去學習,不斷培養高端人才,能夠加速企業的技術進步;同時通過外資參與企業經營管理,也可以借鑑外資成熟和先進的管理經驗,分享外資企業的整個市場渠道,在經營上形成更好的滲透,使公司能夠藉助跨國公司的品牌優勢、市場優勢和管理機制,促進技術、產品、管理更好地融合,迅速提升核心競爭力。

同時我國企業通過對外來技術的模仿和吸收,加強自身的技術研發能力,實現技術二次創新,加快產業結構升級。

3、提高了資源配置效率。企業併購的過程,實際上也就是經濟資源重組的過程。一方面,它可以促進生產要素向更高效益的領域轉移;另一方面,通過優勢互補,聯合發展還能提高經濟資源特別是生產要素的利用效率。

要素生產率提高是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在科技進步加速的時代,要素生產率是決定國家經濟增長的根本力量。而提高要素生產率一般又是由四方面的原因推動的:資本積累(投資)的增加;勞動者素質提高;更為有效的資源分配(如資本和勞動力轉移到高效率的部門和企業);技術進步。跨國公司對中國企業併購,能夠快速發展大型企業集團,成倍壯大企業經濟實力,增強企業資金、技術能力、人才等優勢,提高大型企業集團的行業產值在銷售額中所佔的市場比重。

外資併購對我國經濟的不利影響

1、容易造成跨國公司的壟斷和限制性競爭。跨國公司利用資本運營併購國內企業後,憑藉其雄厚實力逐步佔領較大市場份額,將可能壟斷或圖謀壟斷國內一些產業。近幾年來,跨國公司在華子公司的工業總產值佔行業產值的比重呈不斷上升趨勢。在輕工、化工、醫藥、機械、電子等行業,其子公司所生產的產品已佔據國內1/3以上的市場份額。除了通過併購同行業中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內企業,使市場競爭格局發生質變以外,這種直接併購我國實力企業的方式,避免了與中國實力企業的競爭。如柯達公司併購所有(除樂凱之外)國內洗印材料和照相器材廠家,形成市場優勢地位。跨國公司憑藉其技術優勢、品牌優勢和規模經濟優勢,構築較高的行業進入壁壘,便可能把價格提高到完全競爭水平以上以獲得鉅額壟斷利潤。如果外資併購造成壟斷,外商就有可能控制國內市場,制定壟斷價格和瓜分市場策略,破壞市場競爭秩序,損害消費者利益。

2、抑制本國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外資進入國內對本地原有的科技產生一種擠出效應,外方控股實際上就是對“自主”的否定,外資通過併購把國內一些企業的核心部分、關鍵領域、高附加值的部分牢牢控制。依靠技術優勢對外擴張的跨國公司,技術是其核心優勢,如何保持技術的獨佔性是其特別關心的問題,因此跨國公司對先進的技術的擴散嚴加控制。另外由於跨國公司對其核心技術進行嚴密的控制與保護,限制了國內人員的參與和接近,特別是由於跨國公司擁有的技術大都是專有技術,加上嚴格的控制和對技術的保密,使得技術擴散大打折扣。他們也往往採取種種措施,嚴格限制我國企業的技術創新。

3、國有資產和民族品牌流失。一方面,國有企業是在我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改革剛剛起步階段建立的。我國目前企業資產評估制度和評估標準與跨國公司普遍選擇的五大會計師事務所採用的某些國際標準存在差異,這就導致評估結果不一樣,評高了外資方無法接受,評低了則出現所謂的國有資產流失。有些地區為獲取更多的外商投資,對外資實施“超國民待遇”,並許諾給外商以豐厚的利潤回報,造成了地區間的無序競爭和國家財富的重大損失。還有相當一部分企業未對國有資產進行評估,高值低估的現象更是普遍,從而造成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另外由於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及“內部人控制”,使企業內部存在經營者的道德風險、受賄風險問題,結果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現在我們國家對於外資併購這個問題是有非常明確的要求的,比如説是有限制性的因素的,需要嚴格的向我們國家的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審批,這樣的話才能夠進行處理。在沒有經過發改委的審批之下,是不准許從事外資併購這種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