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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稽查人員的崗位職責

海關稽查,是指海關自進出口貨物放行之日起3年內或者在保税貨物、減免税進口貨物的海關監管期限內,對被稽查人的會計帳薄、會計憑證、報關單證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和有關進出口貨物進行核查,監督被稽查人進出口活動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海關稽查人員的崗位職責

那麼,海關稽查人員的崗位職責有哪些呢?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有關政策法規,就本科職責範圍內的業務提出貫徹意見,制訂工作計劃和方案,並對有關問題提出實施意見和建議。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關税條例》、《海關稽查條例》、《稽查條例實施辦法》、《稽查操作規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主動宣傳海關政策,規範企業行為,確定稽查重點,定期安排常規稽查,專項稽查;

三、在關領導下,積極探索和落實稽查、風險管理和企業管理三項職責的管理機制;

四、負責在轄區內開展一般貿易貨物的税後稽查和貿易調查、市場調查;

五、負責在轄區內開展加工貿易貨物的後續稽查工作;

六、負責在轄區內開展減免税進口貨物常規稽查或專項稽查;

七、負責實施上級部門佈置的各項專項稽查或專項鬥爭。

八、充分運用風險管理平台,協調本關各部門共同開展綜合風險分析、預警監控工作,收集、發佈和報送重要風險信息及指導性風險處置的措施與建議;

九、組織開展加工貿易貨物、一般貿易貨物和減免貨物方面的風險分析工作;

十、負責對轄區內管理相對人及其他相關風險要素的分析彙總工作。

十一、負責對本關區審批的減免税貨物進行後續管理,辦理減免税進口貨物的解除監管(含車輛解除監管證明的核發)異地監管、結轉、抵押貸款等有關手續;

十二、負責本關轄區內報關企業及分支機構的行政許可受理和中外資企業的海關注冊登記、變更、註銷等審批手續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和業務記錄、檔案;

十三、負責轄區內企業分類管理工作和企業進出口行為規範管理工作;

十四、建立健全與有關部門的聯繫配合與協調製度和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反饋工作;

十五、負責稽查、風險管理、企業管理等各類業務報表的上報工作;十六、負責稽查及相關業務檔案的製作、整理、保管、移交和JC2005系統、企業數據的錄入、統計、分析和維護工作;

十六、負責本關區查獲的走私、違規線索的甄別、移送等工作;

十七、負責本科各類信息報送和業務數據的統計、收集工作;

十八、負責本科幹部的教育、學習、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本科人員政治思想、廉政建設和安全保衞、保密工作;

二十、負責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