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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税申報期限一般為多久,逾期沒有申報怎麼辦

個税申報期限一般為多久

個税申報期限一般為多久?逾期沒有申報怎麼辦?

1、自行申報納税的申報期限。

⑴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税人,在納税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納税申報。

⑵個體工商户和個人獨資、合夥企業投資者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税款,分月預繳的,納税人在每月終了後7日內辦理納税申報;分季預繳的,納税人在每個季度終了後7日內辦理納税申報;納税年度終了後,納税人在3個月內進行彙算清繳。

⑶納税人年終一次性取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內辦理納税申報;在1個納税年度內分次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後的次月7日內申報預繳,納税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彙算清繳。

⑷ 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税人,在納税年度終了後30日內向中國境內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納税申報。

⑸ 除以上規定的情形外,納税人取得其他各項所得須申報納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內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納税申報。

⑹ 納税人不能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徵管法》第二十七條和《税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2、代扣代繳申報期限。

⑴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税款,應當在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並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税報告表》、代扣代收税款憑證和包括每一納税人姓名、單位、職務、收入、税款等內容的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以及税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⑵扣繳義務人違反上述規定不報送或者報送虛假納税資料的,一經查實,其未在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中反映的向個人支付的款項,在計算扣繳義務人應納税所得額時不得作為成本費用扣除。

⑷ 扣繳義務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税報告表》及其他有關資料的,經縣級税務機關批准,可以延期申報。

個税申報期限根據申報方式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的不同期限也就有所不同。按月應在次月七日內申報;按季度應在下季度開始後七天內申報,按年應在年後三個月內申報。如果逾期未申報,需要補繳申報並交納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