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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企業拆遷款交所得税嗎

一、法律上企業拆遷款交所得税嗎

法律上企業拆遷款交所得税嗎

企業拆遷款是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所得税的。國家對於這一税收有減免規定,但是需要計算之後進行繳納。《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税核定徵收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09〕377號規定:國税發〔2008〕30號文件第六條中的“應税收入額”等於收入總額減去不徵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後的餘額。

有減免規定,但是需要計算之後進行繳納。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税核定徵收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09〕377號規定:國税發〔2008〕30號文件第六條中的“應税收入額”等於收入總額減去不徵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後的餘額。用公式表示為:應税收入額=收入總額-不徵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中,收入總額為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所以您公司的廠房被拆遷收到政策性拆遷補償款應併入應税收入額繳納企業所得税。企業的徵收方式原則上一年內不得改變。如果您單位收到政策性拆遷補償款數額比較大,您單位可以到主管税務局申請變更企業所得税徵税方式,由於一個納税年度內只有一個徵收方式。核定徵收已預繳的税款可作為查賬徵收的預繳税款。企業的拆遷補償款不能彌補

企業的損失怎麼進行税務處理

企業因政府拆遷獲得的補償款扣除企業搬遷支出後為負數的稱為財產損失,這種情況下的税務處理按國家税務總局第13號令《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辦法》執行,可以在經過税務機關審批後作為財產損失進行税前扣除。

財產損失由該級政府所在地税務機關報上一級税務機關審批,下級税務機關依據上級税務機關的批文確定是否需對該財產損失作出所得税納税調整。

二、企業取得了政府拆遷補償款是否要交企業所得税

政府指導的企業拆遷也稱為企業政策性搬遷,根據《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税管理辦法》(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0號)規定,符合政策性搬遷企業的搬遷收入扣除搬遷支出後的餘額為企業的搬遷所得,這裏“搬遷支出”指重置固定資產和技術改造及搬遷損失費用,不包括安置職工的費用,這與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財税〔2007〕61號文規定的搬遷收入准予扣除安置職工費用,略有不同。企業應在搬遷完成年度將搬遷所得計入當年度企業應納税所得額計算納税。

搬遷完成年度是企業納税義務發生的時間。上述40號文規定了認定搬遷年度的標準是從搬遷開始5年內(包括搬遷當年度),也就是説從搬遷開始5年內,搬遷補償款扣除搬遷費用支出和資產處置支出等,結餘的款項要交納企業所得税。

企業拆遷款還是需要交拆遷的所得税的,但是對於者類税收是有着一定的補償的,並不是需要嚴格按照正常的企業所得税的比例進行徵收。由於企業的拆遷轉移是涉及到很大的工程,那麼國家在進行徵收一些税收的基礎上,再進行一些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