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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業減半徵收土地税嗎?

一、物流企業減半徵收土地税嗎?

物流企業減半徵收土地税嗎?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日前聯合發佈公告稱,為進一步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税額標準的50%計徵城鎮土地使用税。公告明確,物流企業的辦公、生活區用地及其他非直接用於大宗商品倉儲的土地,不屬於公告規定的減税範圍,應按規定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公告印發之日前已繳納的應予減徵的税款,在納税人以後應繳税款中抵減或者予以退還。

二、土地税的現狀

對於中國土地税制的界定,中國土地税制的構成可分為主體和附屬兩部分,主體是針對土地及其附着物徵收的税,主要包括城鎮土地使用税、耕地佔用税、契税、房產税和土地增值税;附屬主要是包含在其他各類税種中主觀上雖沒有針對土地徵收,但客觀上起到了調節土地資源作用的税收。

除農業用地外,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土地,都屬於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為在我國境內擁有土地使用税徵税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

三、土地税的依據税率

1、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應税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的税額計算徵收。

2、土地使用税採用幅度定額税率。以每平方米為計税單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及農村分別確定幅度差別税額。

四、土地税的減免範圍

根據税法規定,下列土地可以免徵土地使用税: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市政建設、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聯合發佈的公告,在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這段時間,物流企業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可以享受到土地税減免的福利。根據税法的規定,只有政府部門、名勝古蹟、生產用地、交通用地等對於國家的發展、文化的傳承有意義的用地在土地税的減免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