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企業辦事 > 企業註銷

企業註銷前必須關注的財務問題

企業註銷前必須關注的財務問題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羣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治安管理的任務主要有四方面,維護社區治安秩序維護社區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處置治安事件;為民排危解難為人民服務,幫助羣眾排危解難。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企業改制後需在管理方面關注的幾個關鍵問題


從國有體制過渡到非國有體制,由從屬於上級公司的企業過渡成為自主型的市場化經營主體,有太多的事情需要企業去做。企業改制後需在以下方面關注的這幾個關鍵問題:

1、轉變企業人觀念。企業雖然已經由國有企業改制成為非國有企業,產權多元化了,管理體制變了,但企業的內部機制沒有變,特別是人的觀念還沒有變。大家擁護股份制,認為企業需要自主權,但股份制企業如何運作,自主權如何行使,多數人沒有清楚的認識;大家認為國有體制下企業弊端多,改制後應該調整,但如果自己成為被改革對象,就會不高興、有情緒,甚至不接受;大家認為改制後企業要強調效率,以效益為中心,但自己卻不願意調整工作心態,增強責任意識,提高工作水平……,部分公司領導人及較多員工在思維方式和行事方式上並沒有真正轉變國有企業原有的作風。

企業改制首先要從人改起。在改制的初期,其核心就是人的問題,同時也是阻力是最大的問題,但不管阻力有多大,人的觀念都要逐步調整。一是要對改制的實質性轉變和改制後的企業運作有清晰的認識;二是要對員工與企業的關係進行重新定位和界定;三是在企業市場化的過程中要逐步實行人的市場化;四是要把企業的經營風險告訴大家,讓每一個企業都有危機感。“預則立,不預則廢”,人因安樂而怠惰,企業改革不能等所有人都理解後再進行,理解要改,不理解在改的過程中去逐步理解。對人的工作要講科學,更要講藝術,企業人觀念必須轉變。

2、規範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法人治理結構是現代企業的主要特徵和重要體現。對外,法人治理結構是一道防火牆,它可以抵禦來自外界對企業的干預和干擾;對內,法人治理結構是建立在出資者所有權與法人財產權相分離的基礎上,企業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層、監事會分權制衡的企業組織制度和企業運行機制。

第一,法人治理結構是一種契約關係。法人治理結構各方實際上都是通過契約紐帶發生關係的。出資者——股東授權董事會經營企業,這是一種信任託管;董事會對經理層是一種委託代理關係,通過委託代理合同明確雙方的責權利;監事會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監督權,董事會和經理層按照相關的契約接受監督,各方都有明確的權力邊界。這種契約的形式包括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關的聘用合同、委託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等。

第二,法人治理結構是一種制度安排。法人治理結構是適應現代企業產權制度的根本特點——所有權和控制權分離而選擇的一種制度結構。公司法梳理了治理結構框架的一般要求,而公司章程則規定了法人治理結構的特殊要求,如股權的確立、各權力機構的權限、議事程序、表決方式,以及信任託管、委託代理關係的確立與取消等。法人治理結構各方遵循公司法與公司章程的制度規定行事,現代公司就是在這種科學的制度安排下運轉的。

第三,法人治理結構是一種權力制衡機制。有權力,就應有制衡。法人治理結構的“三會四權”(“三會”指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四權”指出資者所有權、法人財產權、出資者監督權、法人代理權)都應是相互獨立、又相互制約的。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層和監事會在各自的一定範圍內獨立行使權力,承擔相應責任,享有相應利益;同時又是彼此制約的,誰都沒有無限的權力。

第四,法人治理結構是一種基於特定產權的經濟民主形式。在這種分權的治理結構中,各方均有充分的表達自己權力意志的機會,誰都不允許濫用權力。由民主投票產生的決議具有法律保障,任何人都無權推翻。

既然法人治理結構對於現代企業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因此,企業有必要不斷規範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從一些改制後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現狀來看,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董事會與經理層的定位和分工問題。從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定位來看,董事會是公司的決策和評價機構,經理層是公司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法人治理結構中核心的是董事會、經理層和監事會的定位、分工和職權劃分問題。股東會將公司經營權託管給董事會,董事會再將管理權委託給經理層,為防止董事會和經理層不正當行使履行職權,股東會派出監事會對董事會和經理層履行職權進行監督。股東會與董事會、董事會與經理層是委託代理關係,股東會與監事會是委派與被委派關係,董事會、經理層受監事會的監督。因此,董事會不能越俎代庖,幹經理層的事;經理層不能責權混淆,做董事會的主;監事會也不能隨意干預董事會、經理層的事務。

(2)“新三會”與“老三會”的工作協調問題。所謂“新三會”,就是指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中的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所謂“老三會”,指的是在改制前的國有體制下產生、改制後公司依然存在的公司黨委會、工會和職工代表大會。“新三會”作為現代企業經濟活動的權利中心,行使公司的“四權”,即公司的出資者所有權、法人財產權、出資者監督權、法人代理權:“老三會”在現代企業運行過程中,要進行重新定位,着重從保證企業守法經營、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等方面,對企業經營和管理活動進行引導和監督,併為“新三會”行使職權提供支持和服務。“新三會”要充分利用“老三會”的社會影響力和在職工中的公信力,善於發揮“老三會”的作用:“老三會”要調整自己的定位,不越位,更不能以維護職工利益為藉口,與“新三會”相對抗。儘快理順公司“新三會”與“老三會”的關係,是企業改制後實現管理模式和經營方式轉變的重要問題。

3 、完善評價機制。績效管理是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組織責任、流程責任和崗位責任都必須通過公正的考核方式來評價。對企業來説,一項符合邏輯且具適應性的戰略重要的是企業是否具有執行的能力,績效管理是強化和解決企業執行力的關鍵。企業總是通過相應的績效考核與評價方式來引導企業各組織、各崗位、各員工完成和履行相應的責任,從而實現企業戰略的。

4 、調整分配機制。人與人之間有很大的能力差異,不同的能力有不同的分工,有不同的責任,也有不同的貢獻,因此,不同的員工在企業中獲取收益的方式應該不同,獲得收益的多少也就不同。就企業來説,由於公司不同層次、不同類型人力資源的工作要求、工作能力、承擔的責任、對公司的影響度和實際業績各不相同,他們的收益方式也應不同。公司高管人員和公司員工,公司員工中研發、生產、營銷、行政管理等不同類型的人力資源的薪酬制度都要分別考慮,從而保證制度的針對性和適應性。

5 、強化理念和管理培訓。管理的提升依賴於先進的管理技術、管理手段和管理制度,還取決於企業上下一致的價值認同。公司在提升管理平台,引入先進管理技術和管理手段,創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的管理制度的同時,還要導入先進的管理理念,提升管理意識,強化各項管理技能,從而使先進和適應的管理模式能夠在企業得到全面的推行。

根據企業的實際現狀,企業理念和管理培訓主要應着重於以下方面:

(1)瞭解企業改制後的變革機遇與變革方式,由改革的阻擾者、觀望者轉變成為改革的支持者、參與者;

(2)瞭解企業發展環境,增強競爭和危機意識;

(3)瞭解企業發展的關鍵成功因素,提升對管理的認識;

(4)明確企業與企業人的關係,樹立新型的勞動觀念。

我們可以知道,企業改制,重在能制定適宜的資產處置計劃,能安排好因企業改制而面臨失業的職員。企業領導者在制定改制方案時,必須抓住重點,方案才有可能會被政府機關認可,繼而才能落實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