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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集資被公安機關羈押

涉嫌非法集資被公安機關羈押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公安機關接到報警不管非法集資嗎


  


    如果非法集資涉嫌犯罪的,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經逃跑,公安機關的辦案單位會進行網上通緝,在全國範圍內抓捕犯罪嫌疑人。 對於犯罪事實明顯的案件,警察會全力破案的。 附:《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佈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佈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佈。


    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譴責監管部門的同時,受害人應該反思,法律底線不能逾越,只要觸碰紅線就會有危險。 法治社會人人都應該在法律框架下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