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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經營協議

貨車經營協議

貨車經營協議

依據《民法典》等的相關規定,經合夥人_____(以下稱為甲方)與_____(以下稱為乙方)平等協商,就合夥購置、經營貨車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雙方須信守執行:

一、合夥人共同出資購買貨車一輛(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其中甲乙雙方各佔百分之五十。

二、以甲方名義進行貨車登記,以甲方名義開展貨物運輸等對外經營管理業務。

三、甲、乙雙方共同對該貨車進行經營管理,經營管理過程中所需要的的資金由雙方共同承擔,各承擔一半。

四、經營管理過程中,如出現意外風險、虧損風險等風險責任,由合夥人共同承擔,其中甲方佔百分之五十,乙方佔百分之五十,雙方承擔連帶責任。

五、在經營管理過程中,重大事務(收入或支出的錢數在___元以上)的決策須由合夥人協商一致才可確定。

六、經營管理過程中,應當設立賬本,每月末,合夥雙方都要對經營貨車的收支情況進行核對,並簽字確認。

七、對該貨車的經營所獲得的利潤應按投入的比例進行分配,其中甲方佔百分之五十,乙方佔百分之五十,但分配前必須先行支付合理的開支。

八、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終止合夥經營貨車的請求而撤出合夥。

九、合夥終止時,雙方須進行合夥清算,按前面約定的比例承擔責任或分配利潤。

十、合夥終止後,該貨車歸合夥人哪一方所有及該貨車的市場價格均可以協商確定;如在協商時達不成一致意見,合夥當事人可以以競價方式取得該車的所有權;如均不願意取得該貨車的所有權,則可以將該車拍賣。

十一、一方違約,要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二、甲乙雙方共同聘請該貨車的駕駛員,駕駛員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方可確定;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聘請駕駛員,否則聘請合同無效。

十三、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合夥人之間如發生衝突,首先應當協商解決。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貨車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