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其它合同 > 合同樣本

員工利潤分紅協議書

員工利潤分紅協議書

員工利潤分紅協議書

{子問題開始}員工利潤分紅協議書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

住址:

{子問題開始} 

目的和宗旨

因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為了發揮公司及員工雙方優勢,激勵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保證公司業務規模及員工的共同發展壯大,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基礎上,自願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分紅協議期限

分紅期限為三個會計年度,自2017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第二條 分紅條件

1、乙方系甲方的正式員工,已簽訂勞動合同

2、乙方為具有核心凝聚力的崗位骨幹人員,且對公司的經營與發展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3、乙方只能對甲方税後利潤進行分配,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4、乙方單方終止勞動合同或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被甲方開除的,甲方無需支付本年度的任何分紅。

第三條 分紅支付時間、方式及標準

1、甲方發放乙方分紅的時間應根據甲方年度財務的安排,原則上在次年1月31日前支付;

2、乙方所得紅利比例為5.5%(以税後可分配利潤為基準),通過現金方式支付;

3、該協議項下的分紅不以股權為依據,僅是甲方的單方面獎勵,乙方不得據此認為在甲方持有相應的股權。

第四條 甲方的承諾及義務

1、甲方必須在年終結算時向乙方公開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的利潤狀況;

2、甲方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立即進行結算,結算後按時向乙方支付分紅。

第五條 乙方的承諾和義務

1、乙方負責公司 崗位,參與公司事務的管理,完成公司規定的目標任務;

2、乙方必須服從公司的組織管理,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3、若乙方違反競業禁止協議,或者有侵犯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乙方應足額返回甲方此前所支付的全部分紅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應得的利潤分紅及相應賠償; 

2、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同時乙方需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3、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對本協議內容保密,因一方對協議內容的公開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法律責任。 

4、因不可抗力產生的違約責任雙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 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的,首先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所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八條 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所有條款均為打印稿,任何手寫協議條款無效;

4、其它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子問題開始}(簽字蓋章):{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 

乙方{子問題開始}(簽字摁印):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