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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非獨家授權合作協議

著作權非獨家授權合作協議

著作權非獨家授權合作協議

著作權非獨家授權合作協議

甲 方(著作權人):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為擴大數字資源的傳播途徑,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教育文化和創意事業,保護著作權人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就數字資源的製作、傳播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或概念

1、“數字資源”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漫畫,動畫轉換為數字代碼形式,並利用軟件技術設置各項閲讀功能,以信息網絡傳播和製作銷售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2、移動互聯網業務是指:使用移動通信網絡,通過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的手機WAP、閲讀客户端、手持移動閲讀終端等發佈數字資源的業務。

3、無線互聯網業務是指:通過局域或廣域無線數據通訊技術接入互聯網的無線終端設備,通過包括但不限於蘋果公司應用商店、谷歌公司應用商店等發佈數字資源的業務。

4、在線互聯網業務是指:通過信息技術接入互聯網,並在其上發佈數字資源的業務(指不包括移動互聯網和無線互聯網的傳統WWW互聯網業務)。

5、移動運營商的結算單是指: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每月向乙方以官方郵件(或郵寄文本)形式提供的銷售情況詳單。

6、移動運營商的稽核是指:在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向乙方提供結算單後對結算單的調整,該調整以官方郵件(或郵寄文本)形式向乙方提供。

第二條、協議標的及權利授予

1、協議標的

簽約作品名稱及相關信息見授權書。

2、權利授權

甲方非獨家授予乙方擁有其所提供動漫作品的多種使用權利,具體的動漫作品名稱及授權範圍見附件授權書所述。授權書作為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將甲方按附件中所約定的授權範圍將作品在互聯網、無線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等平台上進行非獨家傳播。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和承諾其提供給乙方作品未抄襲或剽竊第三方的作品,未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第三方的著作權等任何知識產權、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等中國法律規定的相關權利),不存在包括知識產權糾紛在內的任何法律糾紛,沒有違反著作權法、出版法及其它有關中國法律的規定,並且該作品不含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2、甲方須保證其獨立擁有本協議中所授予乙方的所有權利,因該等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它權利的,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名譽、聲譽或經濟上直接或間接的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立即中止、解除及終止本協議。

3、甲方必須保證其所提供的簽約作品的內容的完整性,甲方保證其在本協議附件填寫的作品名稱、姓名、筆名、地址等相關信息內容均真實有效,如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誤而產生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數字資源後,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 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乙方網站上宣傳甲方授權給乙方的數字資源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

2) 甲方有權索取授權的數字資源銷售、瀏覽及維權進展信息,乙方應自本協議簽訂後每月向甲方提交與授權數字資源相關的銷售數據和收益情況。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

4) 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4、 在合作期內,如甲方作品版權授權期限到期,同時甲方不再授權,乙方需在授權期限屆滿後下架其相關作品,但為保證消費者權益,對用户已購買的作品內容,仍保留在該用户個人書架中。授權期限在授權書中明確,但不能少於24個月。

5、 為了宣傳推廣甲方作品、吸引潛在的付費用户,乙方可以對甲方作品中的部分章節通過各種渠道進行免費發表,但不得超過甲方作品全文的二分之一的內容。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全國範圍內對甲方提供的數字資源(包括簡體和繁體)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製作、複製、和銷售數字資源等使用權。即乙方有權將甲方作品轉換為數字代碼形式,並利用軟件技術設置各項閲讀功能,以信息網絡傳播和製作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具體授權內容見本協議附件授權書。

2、乙方有權自行決定對授權數字資源進行數字化應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作品的方式,並且這些技術、方法和方式為乙方的商業祕密。

3、乙方有權對授權數字資源進行版權設計、技術設計、設置和組合獨特的閲讀功能等,經甲方書面同意可將有關設計或技術措施委託給第三方進行製作、複製、銷售、傳播,在其過程中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4、在合作期滿雙方不再續簽或合作提前終止,乙方可以使用甲方已授權作品至授權期限屆滿(如甲方與作品著作權人就作品版權出現爭議情況例外)。對用户已購買的作品內容,仍保留在該用户個人書架中。

5、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授權數字資源進行彙編,在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再許可授權。乙方有權決定簽約作品的宣傳、包裝、定價、銷售形式、維權時要求或確定賠償的數額。

6、乙方應自本協議簽訂後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個月與授權數字資源相關的銷售數據和收益情況。

7、乙方需按雙方約定,及時足額地向甲方支付其應得收益。

8、乙方免費為甲方在其網站進行宣傳,具體方式根據情況另行商定。

9、乙方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結算

1、 甲乙雙方移動互聯網業務領域、無線互聯網業務領域、在線互聯網業務領域按實際銷售收入按照50%:50%的比例進行分成。移動互聯網業務領域按照移動運營商稽核後的結算單進行分成,無線互聯網業務領域和在線互聯網業務領域按雙方書面約定的結算單為實際銷售收入基準進行分成。

2、 甲乙雙方維權收入按照淨收入4:6比例進行分成(淨收入是指扣除公證費、訴訟費、鑑定費、律師費等必要開支後剩餘的部分)。

3、 乙方將根據雙方商定的數字資源目錄進行分類明細確認,作為結算憑證。

4、 結算週期:授權作品上線之日起,三月後,結算第一月,以後每月結算;乙方收到運營商結算後的10個工作日內與甲方進行結算。

第五條、特別約定

1、 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信息、銷售數據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特別授權或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授權他人使用或泄露給他人等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2、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付總額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如乙方提供給甲方的銷售數據、財報及支付甲方的收益存在不真實情況,乙方應全額支付甲方應得的分成收益,並向甲方支付其應得收益總額一倍之違約金。

4、甲方保證提供給乙方的版權無任何法律糾紛。因甲方版權問題所發生的所有法律糾紛,及給乙方造成的相應損失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 協議中任何一方欲變更或修改本協議必須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協議雙方應協商並以書面形式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2、如果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所規定之義務,違約方應在收到守約方要求糾正或補救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否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並追究違約方相應責任。

3、協議中任何一方可提前90天以正式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但應承擔因此種行為而給另一方帶來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另一方為本合作已經投入的各項成本。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本協議自動解除。

4、遇有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禁止,本協議應予終止。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訂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或與本協議本身有關的爭議,包括任何對本協議的存在性、有效性以及是否已經終止的質疑都應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解決。如果從一方就爭議問題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15 天內仍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應在北京按照北京仲裁委員會制定的仲裁法對爭議進行仲裁,而且此仲裁法應被認為是本條款的一部分。仲裁人的指定應符合北京仲裁委員會的規定,甲方和乙方分別指定一位仲裁人,再由這兩位仲裁人指定第三位仲裁人。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3、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兩年,協議期滿後,雙方如無書面終止聲明,本協議自動延續。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 期:

日 期:

著 作 者 信 息 備 案 表

編號:

姓 名

筆  名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畢業院校

專業

學歷

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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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家庭住址

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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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開 户 行

銀行卡種類

銀行卡賬號

付費方式

銀行匯款 

主要創

作領域

作品名稱

例:

《XXXX》共90張、原畫CG插圖20張、《XXXX》四格20張

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

附:授權作品目錄

漫畫類

作品名

張數

作者名

格式

備註

授權期

即日起

單張插圖、原畫、扉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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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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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故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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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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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四格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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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注:以上表格請甲方根據實際情況,修改填寫授權作品相關信息。

標籤:協議 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