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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羣發合同書

短信羣發合同

短信羣發合同書

{子問題開始}短 信 羣 發 合 同

甲方:_

乙方: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羣發短信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

1、乙方向甲方以有償收費方式提供羣發短信代發服務。

2、合同簽訂後,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內為甲方羣發短信,短信的內容由甲方提供,短信羣發對象的手機號碼資源由乙方提供。短信發送效果由乙方提供服務端傳送的發送截圖(電子文檔形式)做為驗收依據。

二、短信費用及發送時間:

一次性購買 萬條,按 元/條計收,共計人民幣 元整(¥ 元)。短信於 年 月 日開始發送至 年 月 日發送完畢。在此期間發完以

元/條計費,超出購買短信條數的,經甲方同意並確認後,按實際數量計費。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後,甲方承諾在發送短信成功後(以乙方提供服務端傳送的發送截圖做為驗收依據)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短信費用。

達到合同約定付款條件後,乙方在用款前須向甲方提出用款申請,並向甲方提供足額發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乙方按約定提出用款申請並開具足額發票之日起算。

四、技術方式

乙方採用服務器端發送方式。

五、雙方責任

1、乙方應保證甲方商務短信正常發佈,保障信息暢通發送。

2、甲方應自行組織所發信息的內容,並保證信息的有效性(信息內容要求請參看合同第六條),對短信接收方對所接收到的信息產生的異議及糾紛,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發佈商務短信息內容應提前一天向乙方提交。

4、如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不能正常發送短信息,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乙方應退還已收取但未發送的短信息費用。

5、乙方平台對於甲方提交的商務短信在早上7:00—晚上22:00時段發送。甲方要求乙方超出此時段發佈,乙方有權予以拒絕。

6、甲方不能向乙方指定帳號以外的任何帳號匯款,否則該項財務核算為無效。

六、安全責任

甲方保證發送信息內容的合法和對外保密,並對發送的信息內容單獨承擔責任,不得傳播含有以下內容信息:

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造謠中傷,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反動、色情、淫穢、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恐嚇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謾罵、誹謗他人合法權益的。

9、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所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七、第三方保密原則

甲乙雙方承諾: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雙方合作方式、價格等具體內容;雙方均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屬於雙方的技術、商務(包括號碼號段、策劃推廣方案等資料數據)等機密,並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

八、免責條件

1、雙方任何一方由於火災、自然災害、戰爭或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均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報對方,作為免責手續。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雙方應協商繼續履行合同,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乙方退還甲方尚存的短信費用。

2、因骨幹網或傳輸網故障及導致雙方合作中斷的,乙方應在故障排除後,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補發剩餘的短信數量。但如果因為國家或移動運營商政策變化導致短信羣發業務無法繼續,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乙方應退還甲方尚存的短信費用。

九、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做累加)

1、逾期在7日之內,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項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7日後,經乙方書面催告後3日內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累計應付而未付款項的6%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乙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

3、若乙方違約的,甲方也可以解除合同,並按合同總價款的6%收取違約金。若乙方不能按期完成短信發送工作,且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則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發送短信價值的萬分之二為違約金。

十、合同生效後,雙方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短信發送報告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併保存,本合同與其附件的傳真件同原件一樣都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信羣發 合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