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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許可使用合同

肖像許可使用合同

肖像許可使用合同

甲方(模特或被攝者)*:—————— 地址:—————— 

乙方(攝影師):—————————— 地址:—————— 

甲乙雙方就帶有甲方肖像的圖片或照片的使用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許可乙方將帶有甲方肖像的圖片或照片用於(請仔細閲讀以下內容,並在許可使用的內容前劃“√”,在不許可使用的內容前劃“ⅹ”): 

口 公開展覽 

口 發表、出版 

口 參加影賽、影展 

口 商標、廣告 

口 進行改動或加工,用於任何商業目的。 

二、 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 元人民幣。 

三、 本協議有效期為 

四、 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內容由未成年人父母或監護人填寫)------------- 

簽名: (父母或監護人)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如模特或被攝者系未成年人(未滿18週歲),須由其父母或監護人在此份“合同”上簽名。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名執一份為憑。 

普通肖像許可使用説明

經過慎重考慮,我(模特或被攝者姓名) 接受這筆酬金 元人民幣。作為回報,我聲明同意(攝影師姓名) 他或她的僱主、受讓人、權利繼承人及法定代理人以任何使用形式和表現手法在任何媒體上使用帶有本人肖像的圖片或照片,同意將這些圖片或照片進行任何改動和加工 

(包括拼貼、剪輯、漫畫、雕刻、雕塑、或用任何介質製作演繹作品),用於發表、出版、展覽及商標、廣告和任何其他合法目的。任何帶有本人肖像的圖片或照片的作品或製品完成之後,無須再經我審定和批准。我確信,攝影師本人、他或她的僱主、受讓人、權利繼承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有關作品或製品完成過程中對本人肖像所作的改動和加工均屬合理範圍,但旨在使本人遭受羞辱的製作行為除外。我確信,攝影師對他所拍攝的帶有本人肖像的攝影作品享有版權,對於因複製發行這些作品而產生的收益本人不主張權利,複製發行這些作品亦不構成對本人名譽權和隱私權的侵害。我已是成年人*,有權簽署此份聲明。我確信,此份聲明將對我本人、我的法定代理人和僱主發生效力並不可變更。我已通讀此份聲明通曉其全部內容。 

簽名: 見證人: 

(模特或被攝者)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內容由未成年人父母或監護人填寫)-------------- 

( 父母或監護人)簽名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如模特或被攝者系未成年人,則刪去此句。此時必須由其父母或監護人在此份“聲明”上簽名。 

簡易肖像許可使用説明

經過考慮,我(模特或被攝者姓名) 接受這筆酬金 元人民幣。作為回報,我聲明許可(攝影師姓名)

將本人肖像或照片用於發表、出版及參加各種影賽、影展活動。我已是成年人*,有權簽署此份聲明。 

簽名: 見證人: 

(模特或被攝者姓名)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內容由未成年人父母或監護人填定)--------- 

簽名: 

( 父母或監護人)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合同 許可 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