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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市中區輕傷害賠償計算方式

市中區輕傷害計算方式

2021市中區輕傷害賠償計算方式

2021年市中區輕傷害賠償計算方式:
1、醫療費
掛號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伙食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天數。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4、護理費
護理時間*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5、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護理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6、住宿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7、營養費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撫慰金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決。
如果輕傷害造成了殘疾,還會有下列補償:
9、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10、殘疾輔助器具費
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2020年市中區統計局公佈數據:
1、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54元
2、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5367元
3、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4670元
4、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4056元
5、全省職工平均工資:暫未公佈,老標準為:37924元;
6、上一年度市中區各行業人員平均工資:
(一)農、林、牧、漁業42,940元
(二)採礦業56,446元
(三)製造業49,093元
(四)電力、燃料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83,009元
(五)建築業45,789元
(六)批發和零售業46,287元
(七)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69,063元
(八)住宿和餐飲業36,363元
(九)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76,065元
(十)金融業87,323元
(十一)房地產業53,248元
(十二)租賃和商務服務業51,083元
(十三)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業90,666元
(十四)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48,106元
(十五)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37,401元
(十六)教育業74,604元
(十七)衞生和社會工作86,251元
(十八)文化體育和娛樂業59,877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79,6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