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沒有上班單位是否有誤工費

沒有上班單位是否有誤工費

在我們日常上班或者進行某種社會勞動時,可能會因為一些外界的因素導致自己遭受傷害,致使在一定時間內無法正常工作或者勞動,從而導致收入的減少。在企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中上班的人,由於有繳納五險,相對來説會有一些保障,那麼沒有上班單位是否有誤工費呢?下面我們就來看一下相關法規的介紹。

一、什麼是誤工費: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二、相關法規: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3、《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三、賠償標準: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0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1)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0條第2項: 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第2項:誤工費: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或者無收入的,按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年工資標準計算。誤工時間可以按照醫療機構的證明或者法醫鑑定確定;依此無法確定的,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和恢復狀況等確定。

4、固定收入及無固定收入

(1)固定收入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税起徵點的以起徵點為限。

(2)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農村村民;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憑證,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經營户、城鄉個體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臨工)、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綜合上述所説的,在多個法規及條例裏都有明確説明誤工費的概念,也制定了相關的賠償標準。沒有上班單位是否有誤工費這一點,在上述列出的法規裏可以看出是有的,所以當我們在工作或者勞動期間受到傷害時,我們可以根據相關的法規進行誤工費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