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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者誤工費規定是什麼?

交通事故死者誤工費規定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死者誤工費規定是什麼?

交通事故死者誤工費規定是導致死亡的情況之下不賠付誤工費用。一般不支持家屬處理事故的誤工費,法律只規定了有處理喪葬事宜的誤工,誤工損失是指受害人家屬因辦理受害人的喪葬事宜而減少收入的賠償費用。誤工時間是指受害人從遭受交通事故傷害到完全治癒或死亡受害人家屬辦理喪葬事宜的期間。

二、怎麼算交通事故誤工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後三年的平均收人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根據這一規定,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其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為:

誤工費賠償金額 = 誤工收入(天、月、年)× 誤工時間

其中,關於“誤工收人”的確定。因受害人工作情況的不同,收人的確定,又分成2種情況:一種是在有固定收人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另一種是在無固定收人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其收人以及因誤工而減少的收人。關於“誤工時間”的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其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按照其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誤工費賠償金額 = 實際減少的收入 =

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入 - 事故受傷後勞動(工作)收入上述計算公式也可以用相關符號進行表述,如可表述為:P=A - B

其中,P=誤工費賠償金額;

A=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人;

B=事故受傷後勞動(工作)收人。

在此公式中,只有在B

(二)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其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與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相比,在總的計算公式上是一樣的,即:

誤工費賠償金額=實際減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入 - 事故受傷後勞動(工作)收入

其中,“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入”的確定,則是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誤工費賠償金額的關鍵。“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入”的計算公式,按年計算

現實生活當中交通事故完成理賠是需要一段時間的,當然是首先確定一下具體的責任方面的劃分,然後才能夠確定具體的賠償的金額問題,其中是否存在着誤工費用,你應該根據當事人的情況來進行判斷,如果死亡就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