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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十級和九級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傷殘鑑定十級和救濟賠償標準是多少?

傷殘鑑定十級和九級賠償標準是多少?

傷殘鑑定十級的賠償標準是當事人的七個月工資;傷殘鑑定九級的賠償標準是當事人的九個月工資。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

1、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2、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二)九級傷殘和十級傷殘鑑定標準:

(1)九級傷殘

1、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2)十級傷殘

1、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二、傷殘幾級最嚴重?

一級傷殘最嚴重,傷殘等級一般分為十個等級,它根據人體受到損害的原因不同,適用不同的鑑定標準,就會有不同的傷殘等級,且計算傷殘賠償金的方法也不同,主要有二種情形:

(一)《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一級傷殘標準:

1、極重度智能損傷;

2、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

3、頸4以上截癱,肌力≤2級;

4、重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5、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 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佔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活動功能基本喪失;

7、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8、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雙下肢及一上肢嚴重瘢痕畸形,活動功能喪失;

10、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11、肺功能重度損傷和呼吸困難Ⅳ級,需終生依賴機械通氣;

12、雙肺或心肺聯合移植術,

13、小腸切除≥90%;

14、肝切除後原位肝移植;

15、膽道損傷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雙側腎切除或孤腎切除術後,用透析維持或同種腎移植術後腎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塵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5.3 kPa(40 mmHg)];

19、其他職業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損傷及/或重度低氧血癥〔PO2<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後,兩葉以上肺纖維化伴重度低氧血癥[po2<5.3 kPa(40 mmHg)];

21、職業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損傷;

22、職業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損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靜脈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損害;

24、腎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內生肌酐清除率持續< 10 mL/min,或血漿肌酐水平持續>707 }imal/L(8 mg/dL)。

(二)《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一級傷殘標準:

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 植物狀態;

(2)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4)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2、頭面部損傷致:

(1)雙側眼球缺失;

(2) 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嚥功能嚴重障礙。

5、胸部損傷致:

(1)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2)心功不全,心功Ⅳ級;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6、腹部損傷致:

(1)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7、肢體損傷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第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第二肢完全喪失功能,第三肢喪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另二肢完全喪失功能;

(6)三肢完全喪失功能。

8、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6%以上。

傷殘一級是最嚴重的,賠償也是最多的。如果因公受傷的,用人單位必須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和補助金,如果不賠償的話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