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車禍起訴誤工費需提供什麼資料證明?

車禍起訴誤工費需提供什麼資料證明?

一、車禍起訴誤工費需提供什麼資料證明?

1、工資待遇的勞動合同(含工資結構)、工資條、請假證明、工資轉賬記錄、工資簽收單等等。

2、賠償數額: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誤工時間: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4、受害人沒有致殘的,其誤工時間以其住院治療時間或醫生建議休息的時間為依據計算。

5、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後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 從交通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

6、治療醫院出具的住院治療與休治時間或法醫鑑定確定的休治時間。

二、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標準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第2項誤工費: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或者無收入的,按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年工資標準計算。誤工時間可以按照醫療機構的證明或者法醫鑑定確定;依此無法確定的,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和恢復狀況等確定。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3條受害人的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鑑定等認定。賠償費用的標準,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資標準或者實際收入的數額計算。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户或者個體工商户的,其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可以參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內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經營的種植、養殖業季節性很強。不及時經營會造成更大損失的,除受害人應當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外,還可以裁定侵害人採取措施防止擴大損失。

3.《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0條第2項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20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我國車禍起訴誤工費需提供賠償金額和誤工時間的相關資料證明,賠償金額一般是根據員工的工資待遇即工資條和工資轉賬記錄,誤工時間與請假條來證明。針對交通事故誤工費的賠償標準相關法律條例也是做出了很詳盡的規定,確保受害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