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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工費和窩工費區別是什麼

誤工費和窩工費區別是什麼

一、誤工費和窩工費區別是什麼?

誤工費和誤工費的區別是兩者的概念是完全不一樣的。

誤工費是法律定義,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窩工費指的是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在進入施工現場後,不能按照總包合同約定或者分包合同約定或者開工通知書指令或者設計安排進行施工,使得施工進度慢於計劃進度或者合同約定進度而造成原來按照進度計劃所配備的施工人員或施工機械設備不能正常施工而產生的費用

二、發生窩工的原因往往有:

1、承包商在建設工程合同簽署後依約將設備、人員、物資、材料等進場或者承包商按照建設方(業主)指令將上述所列條件進場,但隨後建設項目被撤銷而產生窩工;

2、承包商經招投標程序中標並簽約後將設備、人員、物資、材料等進場,但建設方(業主)因其自身在招投標過程中的單方過錯致使承包商的中標和合同被行政職能部門撤銷而產生窩工;

3、承包商因建設方(業主)在建設項目土地徵用、拆遷安置、拆遷補償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建設項目依約施工時間被延誤而造成窩工;

4、承包商承建的工程項目在承包商依約進場後或施工過程中因建設方重大設計變更而產生窩工

5、承包商承建的工程項目因建設方依約應當提供的水電設施、原材料供應、設備、場地、技術資料等供應障礙或供應滯後而產生窩工;

6、承包商在施工過程因建設方或建設方聘用的監理方的指令而產生的與第三方工作面干擾而產生窩工或者承包商按照合同規定的項目和工期要求施工所必然產生的與第三方工作面干擾而產生窩工;

7、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基於建設方工程價款支付能力受限的原因而產生的合理窩工;

8、建設方基於施工安全或項目建設期間的協調或基於其對工程項目的考量原因或者基於自然、地質原因而指令停工;

9、合法分包商因總包方的停工指令、工作面移交遲延、約定由總包商提供的設備物資供應遲延、與第三方工作面干擾、總包商設計變更或者施工圖變更、約定因總包商工程價款支付能力受限等原因產生的分包工程窩工;

3、其它合理的原因所致窩工;

可見,誤工費一般是指自然人之間的人身侵權案件,而窩工費這是發生在建築工程當中的一項特殊的費用。如果不是因為天氣以及其他的不可抗拒的因素,承包方就應該按照合同當中的約定正常的施工,有的時候沒有辦法安排工作,但是所有的設備費用,包括工作人員的工資又不能停下來,此時就會產生窩工費。

標籤:窩工 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