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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中亂要誤工費怎麼辦?

事故中亂要誤工費怎麼辦?

我們都知道現在的道路修寬了,隨之而來的交通事故也越來越多,在從中處理交通事故的時候,隨之而來會產生很多很多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等,那誤工費一般是怎麼賠償的呢,傷者亂要怎麼辦,那就來了解一下事故中亂要誤工費怎麼辦?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事故中亂要誤工費怎麼辦?

現在的交通事故一般都是要通過法院的途徑來解決的,因為這裏面還涉及到保險公司的賠償,律師提出訴訟請求,法官會根據現實的情況來判斷誤工的天數至於每天的誤工工資一般是規定好的,就我所知我這兒誤工是75元一天。

二、交通事故中的誤工費賠償?

(一)、誤工費的定義   

所謂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因侵權行為受到傷害而就醫治療或休養期間,或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使受害人或另一方當事人無法進行生產勞動和獲得報酬所產生的實際損失,包括受害人或另一方當事人因此而未獲得的工資、獎金、津貼,其他補貼等。  

(二)、誤工費的產生原因及法律依據  

在處理消費糾紛的過程中,也經常會出現消費者向經營者主張誤工費的情況。在消費糾紛中,誤工費產生的原因分為侵權和違約兩種情況。有關侵權所引發的誤工費問題,《民法通則》等多部法律都做了明確的規定。《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製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消費維權的實踐中,侵權導致的誤工費問題較常見,例如,消費者購得的暖水壺質量不合格,在合理使用期間突然爆炸,導致消費者腿部燙傷,需要住院治療,該消費者如果主張權利,就可以要求因腿部受傷而導致的誤工費。  除侵權之外,經營者的違約也會導致誤工費的賠償。按照《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還以不合格暖水壺為例,假設消費者未被暖水壺燙傷,但是在退換暖水壺的過程中,經營者推諉拒絕,造成消費者多次往返,這時消費者也可以主張誤工費。  

(三)、誤工費的計算標準  

關於誤工費的日期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受害人的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院鑑定等認定。賠償費用的標準,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資標準或者實際收入的數額計算。”在消費維權的實踐中,消費者也可以通過舉證解決爭議所用的時間等辦法主張誤工日期。  

關於誤工費的額度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的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按照本條規定,個體工商户等特殊人羣,可以依據其提供經營期間的納税情況,證實自己的損失,由此計算其誤工費。  

還有的行政法規誤工費的額度計算做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如《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第二項規定“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同時規定,對於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四)、誤工費計算的上限問題  目前,除《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誤工費做出了不得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的規定外,其他大多數法律法規都沒有做出明確的有關誤工費上限的規定。雖然有關法律法規沒有對誤工費的上限做出規定,但是持誤工費應設上限論的大有人士,他們認為過分強調經營者的無上限的賠償責任,不符合《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法律中有關公平、公正及對價等原則,例如《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這反映了我國法律也認可為存在上限。持誤工費應設上限論的人士還舉例,假設比爾?蓋茨乘坐的出租車出了交通事故,他被撞傷了需住院三天,試問哪家汽車公司能賠得起?恐怕就算這家汽車公司破產了,都無法償還比爾?蓋茨三天的誤工費。在實踐中還有經營者(如有限責任公司)甚至以停止經營造成破產等方式逃避債務的極端做法,造成判決無法執行,所以理論上高額的賠償,消費者實際上可能難以得到。  

有關誤工費的上限問題尚在爭議中,但是從司法實踐看,誤工費的上限大都設置在消費爭議地(或消費者居住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三倍以內。從這一點上看,消費者在主張因消費糾紛引發的誤工費時也要有相應的心理準備,避免主張過度造成不必要的訴訟費等損失。另一方面,消費者獲得的賠償構成中不只是誤工費,還有其他費用(如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消費者可以通過這些主張使合法權益得到實現。

綜合上面所説的,事故中亂要誤工費怎麼辦?在事故中誤工費是由保險公司來承擔,如果傷者要亂要的話,那麼就必須要開單位的證明給你才行,如果傷者不能證明自己的工資情況,那麼就可以按最低的標準給予,因此,在誤工費中,一定要傷者出示相關的文件,不要亂要就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