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多久可執行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8.48K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
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
工傷糾紛應該怎樣申請勞動仲裁
律師解答:提交相關材料。律師解析:因工傷賠償產生爭議申請勞動仲裁時,勞動者要在一年內申請,申請時提交申請書、工傷賠償相關證據等材料。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
-
工傷法院要怎樣判決斷勞務關係
律師解析:勞務關係不是勞動關係,所以勞務人員發生人身損害事故的,不能申請工傷認定。應該由僱主或者其他責任人承擔責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是工傷認定的前提,勞動保障部授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權,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合時,其雙方的勞...
-
工傷評不上級怎樣進行賠償
律師解析:工傷評不上級可以獲得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護理費的賠償。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
-
工傷糾紛談判破裂怎麼挽回
律師解析:放棄談判,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如果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工傷職工和用人單位,就工傷賠償問題產生爭議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爭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