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評定標準
工傷鑑定標準是受傷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後,對傷殘程度進行鑑定所依據的標準。在我國對工傷職工傷殘等級進行鑑定所依據的標準為《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GB/T16180-2016)》
這是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共分為十個鑑定標準,最嚴重的為一級傷殘,最輕的為十級傷殘。現將一級和十級鑑定標準簡介如下:
一級傷殘的鑑定標準包括:極重度智能損傷;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重度非肢體癱運動障礙;全身重度瘢痕形成,佔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活動功能基本喪失;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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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造假會受到什麼處罰?
律師解析:從事勞動能力鑑定的組織或者個人提供虛假鑑定意見或提供虛假診斷證明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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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申請傷殘鑑定的時效
再次申請工傷鑑定的時間是在收到鑑定結論之後的15天之內,而且,本人和家屬在拿到工傷鑑定結論書以後不能只關注於工傷鑑定的具體傷殘級別情況,在鑑定書當中對再次申請工傷鑑定的時限本身就寫得非常的清楚,超過15天都沒有提出異議的,就表明認同了第一次工傷鑑定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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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鑑定工傷級別需要多長時間
鑑定工傷級別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工傷級別鑑定是指勞動能力鑑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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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書可以去勞動仲裁嗎
工傷認定書可以去勞動仲裁,可以自己直接去申報工傷,如果需要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單位不予提供的,可以要求勞動能根據強制單位執行,再不配合,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屬於工傷情形的,用人單位應在30日內向社會保障、勞動部門申報工傷。如果用人單位不予申報,傷者本人或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