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上海市二手房的合同協議

上海市二手房的合同協議

上海市二手房的合同協議

出賣人(甲方):

住所地: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乙方):

住所地: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項下的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坐落 市 路 號。該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兩部分:

其中,住宅部分的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 ______平方米;

非住宅部分的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 ______平方米。

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見附件二。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築面積計算價款,其中:

住宅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_千_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非住宅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_千_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房屋面積以房產證所確認的面積為準,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

三、房屋價款支付方式

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本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擔保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人民幣 萬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 萬元;

第三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清尾款 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四、權利保證

1、為確保乙方所購房屋權益的順利實現,確保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户手續的順利辦理,確保乙方所支付購房款資金的安全,甲方同意對此向乙方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另行訂立。

2、如果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存在出租抵押等狀況,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

a、解除與承租方的租賃關係,因解除租賃關係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如果甲方沒有履行該項義務,可以在房屋買賣手續辦理完畢後,由乙方解除租賃關係,但解除租賃關係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以及承租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b、解除與抵押權人的抵押關係,確保過户手續的順利辦理。

3、出賣人保證在房屋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其他權利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生此等情況,由甲方負責解決。如果甲方不能解決,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五、甲方應自乙方交付第一期付款之日起 天內將房屋騰空交付乙方。自乙方接受房屋鑰匙之日起,乙方即取得房屋產權,有權進行任何合法之處分。

六、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户手續。

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户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户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户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並按本合同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合同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税、費,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户登記費、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

十、甲方應保證其交付的房屋及設施、設備完好。交房時,乙方發現房屋或設施、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甲方應於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並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牆等)土地使用權一併轉讓給乙方。

十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1份,另2份分別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立約人: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訂於 市 區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説明

附件三:設施、設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