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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借款合同推薦(模板12篇)

擔保借款合同推薦1

擔保借款合同推薦(模板12篇)

()銀借合同字第______號

經中國××銀行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種類)貸款(大)__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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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用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

┠───────┬───────┼──────┬───────────┨

┃日期│金融 │日期│ 金額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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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

第三條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願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六條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__%的利息,並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當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借、貸及保證人各方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執一份。

┏━━━━━━━━━━━━━━━┯━━━━━━━━━━━━━━━━━━┓

┃借款方│貸款方┃

┃借款單位:│貸款單位:┃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負責人:(簽章)┃

┃經辦人:(簽章)│經辦人(簽章)┃

┃開户銀行及賬號:│┃

┠───────────────┴──────────────────┨

┃借款方保證擔保人(1) ┃

┃保證擔保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經辦人:(簽章)┃

┃開户銀行及賬號:┃

┠──────────────────────────────────┨

┃借款方保證擔保人(2) ┃

┃保證擔保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經辦人:(簽章)┃

┃開户銀行及賬號:┃

┠──────────────────────────────────┨

┃借款方保證擔保人(3) ┃

┃保證擔保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經辦人:(簽章)┃

┃開户銀行及賬號:┃

┗━━━━━━━━━━━━━━━━━━━━━━━━━━━━━━━━━━┛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推薦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擔保借款合同推薦3

借款人: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人: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人:____________

保證擔保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意見:____________

擔保人意見: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要求,同意向其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第二條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本合同項下貸款月利率為______‰,在本合同項下貸款還清前,雙方均無權要求調整利率。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並持續有效(信用貸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

5.2貸款從貸款人帳户轉出之日起按月計收利息。

第六條還款

借款人應當按約定時間還款,經協商一致,可以提前還款。

第七條罰息

7.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利息的,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沒有按約支付的利息,按未支付的利息數額支付月2.1%違約金。

7.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可以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違約金。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2.1%確定。

第八條貸款擔保

8.1除信用貸款外,擔保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抵押/質押)擔保,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擔保條款。

8.2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事由,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按貸款人要求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九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9.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地遵守或必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的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F、發生第8.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及時告知貸款人或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在個人經營貸款中,借款人的經營實體拒絕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財務和經營情況進行調查、瞭解和檢查的;

H、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I、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貸款,造成貸款逾期的,貸款人有權按貸款本金的2‰按日計收違約金,辦理展期手續的除外.

9.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份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9.3借款人違約,除9.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採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9.4如有(9.1項A—H)一種違約情形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0.5%的違約金。(如有二項違約則為1%,如此類推,每增加一項違約情況,加收貸款本金0.5%的違約金。)

第十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於借款人或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或擔保人承擔。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並從貸款人墊付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一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物

12.1抵押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2.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2.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並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並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12.7條的約定處理。

12.5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2.6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其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2.7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_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户,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12.8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己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賠償;貸款人發現借款人有隱瞞上述情況的,有權提前終止借款合同,收回剩餘貸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登記

14.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

14.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人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抵押物的處分

15.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可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12.7條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雙方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一致的,貸款人可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2.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5.2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5.3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二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5.4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質押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質物

16.1出質人自願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6.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6.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動,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6.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6.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户,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第十七條擔保範圍

質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交付和登記

18.1本合同簽訂同時,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後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18.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須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並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十九條質物的處分

19.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兑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16.6條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____________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6.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兑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19.2質物的兑現或提現日期先於債務履行期屆滿日的,貸款人可以在質物到期日兑現或提現,並與出質人協商,將所得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户,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19.3質物的兑現或提現日期後於債務履行期屆滿日,於貸款人依據第18.1條的約定實現質權之日,出質人授權貸款人可提前兑現或提現並以所得價款清償,因提前兑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授權貸款人也可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後兑現或提現並以所得價款清償。

19.4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

保證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十一條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二條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其他條款

第二十三條轉讓

23.1貸款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佈公告等形式作出。出於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23.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四條擔保人承諾

擔保人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24.1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4.2貸款人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

24.3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24.4主債權同時存在一個或多個物的擔保或第三人保證的,不論相關物的擔保是由借款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貸款人有權自行選擇實現擔保的順序,即貸款人有權選擇先就任何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先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同時要求借款人與保證人、物的擔保人同時履行擔保責任,擔保人放棄針對貸款人選擇清償順序的抗辯權。

第二十五條保險

25.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於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25.2保險單中應當註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並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帳户。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2.7條或第16.6條的約定處理。

25.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十七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27.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27.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27.3地址、聯繫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27.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徵用、被列入拆遷範圍或發生權屬爭議的;

27.5借款人或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於: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27.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28.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28.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28.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獨立性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本合同借貸條款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抵押條款、質押條款因本合同借貸條款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而無效的,抵押人、出質人應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應由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

第三十一條其他

31.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1.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閲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1.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1.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補充條款

32.1借款人/擔保人同意貸款人通過短信、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提供貸款或還款提示服務,還款提示產生訴訟時中斷的法律效力。客户預留的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發生變更時,應及時主動通知貸款人進行修改,若上述信息發生變更而未及時修改,致使客户無法收到信息或造成信息泄露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但是,貸款人按借款人、擔保人預留的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發送,還款信息服務時,一經發送即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説明,借款人和擔保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保證擔保人(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抵押物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質物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推薦4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 身份證號:_ _________ __________ ___

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平等自願、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乙方借款人向甲方借款用途為:生活用款。

二、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 元(大寫: ),月息2.5分。

三、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於合同簽署時將上述款項交予乙方,不另附借據收據,合同簽字即視為款項收付。

收款人現已收到上述借款(蓋章簽字確認): 。

四、還款方式:到期時一次性還本付息。

五、分期還款的乙方於合同生效後的次月(公曆概念)約定還款日起開始還款,實際佔用天數小於一月的按一月計算。

六、乙方應於本合同約定的每一還本付息日的零點以前,將應還欠款本息足額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還款賬户中,或親自交予甲方本人,以銀行回執、收據為準。若發生借款逾期,則該期未還借款本息的逾期、違約等款項,應在歸還逾期借款本息時一併繳付。乙方及保證人提前還款,未足一月的利息,按照一月收取。乙方每期還款清償順序依次為欠款利息、罰金、違約金、延遲履行金、交通費、律師費,剩餘視為償還本金。

七、保證擔保:

1、為保障甲方(以下或稱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同意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實現債權的費用向債權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人的擔保範圍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及實現擔保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擔保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

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於:(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日到期;(3)借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借款被宣佈提前到期均視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可以在保證期間內隨時要求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保證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乙方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甲方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憑證為準。

3、保證期限為: 貳年 ,從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到期)之次日起開始計算。

4、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借款人到期應付而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均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按甲方的要求直接向甲方支付;保證人在此確認,無論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甲方均有權先要求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要求其他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保證人在此明確放棄要求先履行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抗辯。

5、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全程連帶責任保證:即: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止。保證人同意,經甲方同意展期、重組的借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自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乙方沒有依照本借款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的,在上述約定的保證期間內,甲方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甲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無須徵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在原保證期間和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內,未經甲方和保證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債務。

八、保證與陳述: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及保證人(後者下文或合稱為“擔保人”)向甲方各自陳述和保證如下:

1、借款人及擔保人均為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簽署本合同是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其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對保證擔保而言,自然人保證人在此承諾,如發生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情形,則將由其監護人、財產監(代)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其遺產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3、借款人或擔保人(自然人)的工作、住所(或聯繫住址)、聯繫電話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或擔保人(法人)的住所、聯繫方式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等重要信息發生變更的,發生變更的一方應在該變更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的還款計劃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並保證在借款期間,將根據甲方不時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變更甲方滿意的擔保措施。

6、擔保人確認如已依據本合同承擔了有關擔保責任,則在甲方於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被清償完畢之前,擔保人暫不向借款人行使因其履行擔保義務而產生的對借款人的追索權。

7、擔保人確認,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借款人向甲方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的行為被依法撤銷的,擔保人於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即時自動恢復;如此時原有擔保已經釋放的,擔保人應當在擔保義務自動恢復後的5個工作日內配合擔保權人重新按照本合同的要求辦理登記或交付,或者提供擔保權人滿意的其他擔保。

九、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3、借款人向甲方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料;4、借款人拒絕或阻礙甲方監督檢查借款使用情況、保證人資信狀況或擔保物狀況的;5、借款人違反所在國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的;6、借款人提供的擔保人已經或將要不再具有提供與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違反其簽署的擔保文件的,或由於擔保人的其他行為,如擔保人出國未徵得甲方同意等導致其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能力明顯下降且沒有重新落實甲方認可的相應擔保的;7、借款人或擔保人與他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甲方權益的合同協議的;8、借款人違反其與甲方之間所簽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協議約定的;9、借款人或擔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權機關監管、凍結其財產的,或者被宣告破產的;10、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11、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的;12、借款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的;13、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違反本合同有關擔保條款,或在另行簽署的擔保文件項下發生違約的。

14、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擔保人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擔保人向甲方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料的;

(2)、擔保人違反各自應承擔的本合同中有關擔保規定的;

(3)、 擔保人違反本合同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的;

(4)、擔保人(自然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接受繼承、遺贈的,或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擔保人(法人)進入或可能進入停產、清算、解散、被撤銷、破產、減資、兼併、重組、分立或重大訴訟、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5)、擔保物的全部或部分滅失、毀損、沒收、徵用、依法扣押、查封、強制收購或執行,或價值減少且未獲及時補救等,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6)、 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或違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而簽署的其他擔保文件項下義務的。

十、違約處理: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種或數種措施進行處理:

(1)、有權按照欠款總額的30%收取違約金。

(2)、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還款方式。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

(4)、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借款支付方式。

(5)、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經甲方認可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

(6)、按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處分質物,清償借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證人連帶責任;

在上述情況下,借款人及各擔保人同意無條件放棄抗辯權,並承擔因其違約對出借人/擔保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一、借款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相關費用和税費。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甲方決定通過其他途徑採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概由借款人承擔。

十二、本合同中“保證擔保”條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效力。

1、各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相互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並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變,也不因甲方與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借款合同、甲方同意借款展期、重組及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發生任何變故而改變。

2、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簽署頁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或送達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已送達;該地址如有變動,變動方應於變動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簽約各方,否則對其他各方不生效(但甲方地址發生變動的,僅需於營業場所或其他途徑進行公告)。

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生效,並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違約金、為歸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導致相關費用全部清償時終止。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正本共四頁,一式二份,各方當事人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本合同由下述當事方簽署。各方在此確認,在簽署本合同時,各方已就全部條款進行了詳細地説明和討論,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出借人(甲方):

住所地: 簽署日期:

借款人(乙方)(蓋章):

住所地及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保證人確認(簽字畫押):

住所地及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保證人確認(簽字畫押):

住所地及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借款合同推薦5

借款單位(户)

住址

借款用途

利率

月息 %

借款金額(大寫)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到期日期

年 月 日

還款計劃

還款情況登記

金額

還本金額

還息金額

結欠本金

經辦員

以上貸款,按 年 月 日簽訂,編號 縣 鄉協議字第 號擔保借款協議書執行。

借 款 方 貸 款 方

借款單位(人) 印章 貸款單位 印章

地址

開户銀行及帳號

借款方經手人 印章 信貸員 印章

擔保借款合同推薦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借款合同推薦7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借款金額、期限

1.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1.2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1.3甲方應按1.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為_____%,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

3.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4.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4.2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3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4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4.6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7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8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9丙方保證責任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5.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5.2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5.3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5.4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5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6.1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6.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_________________

6.3.1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6.3.2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6.3.3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6.3.4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6.3.5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7.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

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7.2.1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7.2.2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8.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9.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簽訂地

本合同簽訂於杭州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擔保借款合同推薦8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

金額: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_____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人連帶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補充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推薦9

出借人(公司):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                       理財信息諮詢有限公司

經出借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定本合同,由三方當事人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借人自願向借款人提供以下內容的借款: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大寫):__ 元(小寫)元。

(三)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止。

(四)借款利率:月利率,利息從出借之日起計算。

(五)還款方式:到期足額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保證人自願以本人有權處分的財產為出借人提供擔保。

(一)保證的範圍包刮該筆借款的本金、利息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保證期限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三)借款人未按約定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在合同到期之日次日直接履行債務。保證人向出借人付款後,出借人在法律上享有的一切權利,自行轉歸保證人所有。

第三條出借人承諾

(一)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保密。

(二)對到期合同,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此款的,出借人經公司協商,同意作短期墊付者,借款人每天按雙倍付息。

第四條借款人承諾

(一)到期按時足額償還借款,如提前還款超過七天的,公司按天退息。

(二)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住所或經營場所及宅電、手機號碼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保證人(公司)。

第五條借款人應向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或者抵押,擔保的金額應大於借款本息的金額,如借款人不能履行到期債務保證人有權自行對該抵押、質押財產進行抵償、拍賣和處分,借款人自願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

1、不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總額的千分之四計收違約金。即:違約金=借款總額__4‰__逾期天數;

2、不按期歸還借款利息,按約定計收雙倍利息。

(二)出借人違約:

1、合同期內要求退款者,屬單方違約,除按約定退息外,另承擔借款總額4%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連雲港仲裁委員會仲裁。由此發生的任何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人、借款人、保證人各執一分。

第十條簽約各方已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                             

借款保證人:                    

簽約時間:                   

擔保借款合同推薦10

借款人: ________

擔保人: ________

出借人: 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民法典》 、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 元整,小寫: ________¥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

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推薦11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 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 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 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貸款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_____ /p>

金額

利率新晨

用途

日期:_____ /p>

借款本金

擔保借款合同推薦12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丙方):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為甲、乙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丙方保證金額為甲方根據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幣種)資金本金(大寫)__________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

第二條丙方對上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償

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

通知後_____個營業_____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丙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徵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丙方有權以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本合同的保證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的,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户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保證總額的_____%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應由變更後的機構按保證總額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自主合同生效之_____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公章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年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省(市)_____市_____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