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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推薦(範本30篇)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1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範本30篇)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 元人民幣(¥ )。

2、借款期限:自2001年 月 日起至2001年 月 日止。

3、甲方以位於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 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2

貸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 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 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 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 個月,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 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 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 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 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 ,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税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____ 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 %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户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 %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 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本合同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____ 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3

借款抵押擔保合同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附: 號《抵押合同》項下:

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產權證書/編號:

處所:

抵押物評估價值 萬元

已經為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 萬元

備註: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4

立抵押契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宜,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一、乙方將坐落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築物即_________號平房一棟,設定抵押權與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_________分計算,於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滿應一次還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規定按時付息累積達兩期的,甲方於期限屆滿前,可請求返還借款。

四、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應將抵押物有關的所有權書及其他有關文件交付甲方收執,並協同辦理抵押權登記。

五、抵押期限內抵押物應付的一切税捐,應由乙方依法按期繳納。

六、本契約自訂立時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5

立抵押契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宜,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一、乙方將坐落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築物即_________號平房一棟,設定抵押權與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_________分計算,於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滿應一次還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規定按時付息累積達兩期的,甲方於期限屆滿前,可請求返還借款。

四、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應將抵押物有關的所有權書及其他有關文件交付甲方收執,並協同辦理抵押權登記。

五、抵押期限內抵押物應付的一切税捐,應由乙方依法按期繳納。

六、本契約自訂立時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6

合同號:_______(______)抵借字第_____號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銀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為_________,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還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 抵押人自願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特別約定如下:

(一)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二)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係存續期間,貸款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並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於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後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價減少時,借款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採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後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並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後,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徵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捲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

(11)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併、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註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税、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依約向貸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抵押人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户,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户時即視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二)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户中扣劃。

第十條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附則

(一)借款借據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發生的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鑑定費、評估費和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擔。

(三)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抵押人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説明;本合同主要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抵押物品清單(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7

借 款 合 同

締約人: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提前還款由本合同第六條另行規定)為 。利息共計 元,按 支付,每期利息為 元。如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天按貸款餘額的 計算逾期利息至全部清償日為止。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借款人承諾:

1.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正當償還貸款本息;

3.在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在出借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第八條出借人承諾:

1.保證本借款來源合法;

2.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九條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其 他 約 定

第十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為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為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 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締約人簽字、捺指印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留存。

出借人: 年 月 日訂立於 。

借款人: 年 月 日訂立於 。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8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屋產權號:

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乙方以位於 的廠房(以下簡稱抵押物,該廠房登記於 名下的,但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廠房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 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於經營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共計 個月。

4、借款利率:利息____月,利息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

5、付息方式:按 付息。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額(大寫): 元整。雙方在簽訂借款合同之日起乙方應24小時內劃款給甲方。

第二條 還款方式

1、合同到期後乙方應主動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將本息還清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物註銷登記。

2、借款的償還: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償清本息。

3、本合同在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通過提前行使擔保債權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乙方償還能力發生重大變化並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償債誠意的行為。

2、(如果借款主體是個人)乙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缺乏償債能力或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如果借款主體是公司)乙方如發生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如果借款主體是公司)乙方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第四條 抵押人(借款人)房地產抵押

1、乙方自願將位於 的物業抵押給甲方,作為乙方履行借款債務的抵押。

2、由於現該物業登記於 的名下,乙方必須保證上述物業的抵押經過 同意,且必須積極協助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3、乙方確認該抵押物雖掛名在 的名下,但其是屬於乙方所有的財產,若由於上述抵押物的任何瑕疵造成甲方不能順利實現債權,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五條 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2、抵押權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範圍包括: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實現債券、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在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一方到期款請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乙方,並協同乙方辦理抵押物註銷登記。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並保證所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押物。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並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償甲方已解除的全部借款本息。

4、乙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税費等費用。

5、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滅失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損失擴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償已解除的借款的本息。

6、乙方不得將有權屬爭議、導致甲方無法行使抵押權的物業進行抵押,應負賠償責任。

7、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徵用,應及時告知甲方。甲方有權就該抵押物的賠償金或補償優先受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一昂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乙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之規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乙方向甲方支付所借款數額的20%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4、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該抵押物所得價款用於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支付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不足清償支付的剩餘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其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為止。

5、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屆滿____日內,甲乙雙方必須將抵押物註銷或展期合同。辦理上述相關手續產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按《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變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合同,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其他約定

1、甲方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並協助甲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與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補充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簽名後,經服務機構蓋章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違背本抵押借款合同原意及超出時限)。

第十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抵押、保險鄧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條款意義確認

本《抵押借款合同》在甲乙雙方行為意識完全清醒、無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願並對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項條款均已知悉,瞭解,無任何異議,無不明白之處的情況下籤訂。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 )項解決:

(1)向____ 仲裁委申請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籤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籤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9

借 款 合 同

貸款人(甲方):

住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

借款人(乙方):

住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號: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約束雙方的借貸行為,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金額、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 。

1.2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

1.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利息:利率為 %,按月計收,每月對日(與借款發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辦理本次借款而發生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皆由乙方獨立全部承擔。

第二條違約責任

2.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並且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2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相關條款時,若該條款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則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3無論何種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全部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2.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償還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並且從逾期之日起乙方應每日按借款總額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5因乙方違約而產生的訴訟費、公證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實現債權的各種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爭議解決

3.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條 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若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其他約定

5.1甲、乙雙方提供的住址為現住址,如發生變化必須書面通知對方。如本合同發生爭議,訴至法院甲、乙雙方提供的現住址可作為法院的送達地址。

5.2

5.3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收款收據

今收到貸款人 現金 元(大寫: )

收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配偶聲明與承諾

本人 與借款人 系夫妻關係。本人已知悉借款人向貸款人 借款一事,特作出如下聲明與承諾:

本人同意借款人的上述借款行為,該借款為夫妻共同債務。

特此聲明與承諾。

借款人配偶人:(簽字)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10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_天。月利息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户。

2.借款的償還:_________________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税、養路費、保險單據、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11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區(鎮)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執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

第七條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税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抵押物的保險

第十二條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_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十三條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吸哪個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金用於修繕該抵押房屋的損毀部分或清還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第十五條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五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

(三)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九條乙方保證,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_________________

(一)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二)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三)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二十一條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餘額的_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二十四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五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並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房產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乙方。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_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抵押權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基本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12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户。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税、養路費、保險單據、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7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13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

3。價值: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户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户,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賬户,即乙方指定的賬户。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___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14

編號: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

為確保出借人與借款人於______年____月 日簽定的編號為 的《個人》(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在處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的債權,本金數額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以主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抵押物

1、抵押人自願向抵押權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抵押權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3、抵押權人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權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借款期限。

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並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

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本條第7款的約定處理。

5、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抵押權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6、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

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押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出借人指定帳户,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8、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向抵押權人予以足額賠償。

第四條 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條 抵押登記

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借款全部還清之前由抵押權人保管;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抵押權人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權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三條第7款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

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借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三條第6款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抵押權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2、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抵押權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3、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

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

如果抵押權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抵押權人支付租金;

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4、抵押權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第七條 抵押人承諾

抵押人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1、借款人和出借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出借人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4、出借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八條 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主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本合同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委員會在 進行仲裁。

第十條 其他

1、抵押權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閲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3、主合同中所涉及的擔保人應履行的義務,抵押人應按其約定履行。

4、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抵押或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於登記或交付之日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當事人和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已提請抵押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抵押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説明,出質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以下無正文。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抵押物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 ______年 ___月 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15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年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市(縣)___區(鎮)____路(街)__號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抵押合同的登記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執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16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________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元整(¥: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甲方以坐落於(建築面積:平方米,產籍號)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本協議約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應辦理抵押權登記(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

辦妥抵押權設定時,乙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甲方。

第四條、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税、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甲方負擔。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抵押擔保範圍: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執行。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

第八條、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畢日止。

第九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甲方還清借款,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權註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借款總額3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本息為止。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協商不成向本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產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成立,辦理抵押權登記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___年__月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17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_______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_______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18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與借款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了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幣種)元貸款。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為乙方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條 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見附件),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甲方承諾:

(一)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二)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財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三)對乙方要求保險的抵押物,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抵押財產保險手續並保證到期續保;

(四)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依法向抵押物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第四條 抵押期間,由於甲方的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30天內向乙方增補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或有效擔保。

第五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條 在抵押期間,甲方出租抵押物應徵得乙方同意。

第七條 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八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一)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三)抵押的權利發生爭議;

(四)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五)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甲方發生前款(一)的情形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在事後7日內通知乙方。

第九條 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如發生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後,借款人與乙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延長抵押期間。

第十二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副本份,登記部門一份,由各執一份。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抵押權人(公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19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物財產共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圓整;(小寫)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 叁年 。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借款用途:乙方用於生產經營,不能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 1。5% 每月,每月前5天支付。

第五條:甲方將全部借款金額按照借款人要求分二批發放借款:第一批借款元,甲方已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通過建行ATM機轉賬發放給了乙方;第二批借款捌萬元,等甲方建行車貸款下來後一次性發放給乙方。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元統一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息。

第六條:乙方自願用下面所述房屋壹套作為抵押,並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乙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 ;建築面積:_______;佔地面積:____;房產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特此聲明。

第七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並將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於甲方保管,如需交納房產税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間,如要行使抵押物的處分權和其他權利,應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條: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後,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結清後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抵押人。

第十一條: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時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還款,否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房管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20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_____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後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於,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後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後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後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户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範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21

債權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萬元。

第三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期間 ,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合同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合同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税、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合同書人

甲方: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乙方: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__年__月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22

合同編號: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____年_________字號________借款合同向________發放的貸款,本金金額為______(幣別)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元整,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_____________(幣別)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元整及其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乙方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三條 甲方以“抵押財產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以抵押財產為借款人基於本合同第一條限定的借款合同所發生的全部債務提供全額擔保,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本合同第一條所限定的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抵押權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以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第四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商業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權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商業用房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商業用房預售、買賣契約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以商業用房設定抵押的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商業用房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商業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商業用房評估總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並於本合同簽訂後的五日內按規定到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間,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或免於支付。

第十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不得有任何有損乙方權益的限制條件。保險單證在投保後三天內交由乙方代為保管。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四條 在抵押有效期內無論任何原因導致上述抵押物賬面淨值總額減少至不足以擔保全部抵押債權時,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並辦理本合同前款約定的保險手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或可撤銷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六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貸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抵押人拒絕或者拖延續辦抵押登記。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七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抵消。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 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罰息、違約金、賠償金等全部償清完畢後止。

第二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或受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或受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2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貸款方__________(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__________。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為__________萬元,擔保__________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__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貸款利率是月息__________‰。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_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章):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24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抵押財產:

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的一處房產。(面積: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擔保範圍

本合同擔保範圍限於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並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房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註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 的違約金。

5、本條  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25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萬元整。(小寫:元)

借款用途:用於經營投資。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分計算。

借款期限: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併歸還,借款結清後,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佈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

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抵押條款

現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價值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抵押物基本情況詳見所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所有權證複印件。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訴訟費、律師費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後生效。

如借款人違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2份,借款、抵押人各執一份。

如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各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26

借款抵押 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_____元 人民幣(¥)。

2、借款期限 :自20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至20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止。

3、甲方以位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 本合同簽訂後,到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 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

乙方 :

代表 :

代表 :

簽約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27

抵押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3、甲方以位於_______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28

借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借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 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作為___ 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___ 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__ _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 ,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借款利率:______。

5.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明細(詳見抵押物明細清單)抵押期限:________年(或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 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 ,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税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借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借出的借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每月向乙方提供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並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 %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借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借的本息,並加收每月____ %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即期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

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______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29

貸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法定代表人:_職務:_地址:_郵碼:_電話:_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法定代表人:_職務:_地址:_郵碼:_電話:_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1貸款總金額:_元整。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個月,即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銀行的規定執行。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貸款_次提取。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年_月_日。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1抵押物名稱:_2製造廠家:_3型號:_4件數:_5單件:_6置放地點:_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8抵押期限: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税賦等費用。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_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的罰息。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户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的利息。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本合同系經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本合同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3調解不成,向_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甲方:(章)_代表人:_銀行及帳號:_乙方:(章)_代表人:_銀行及帳號:_年_月_日

抵押借款合同推薦30

甲方:乙方:日期:用户指南:該協議資料適用於通過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所要達到的最終目標,並且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便於保護當事人的正當利益,實現有效地約束當事人的行為,保證利益方(集體或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可通過修改使用,也可以直接沿用本模板進行快速編輯。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住址:身份證號碼:甲方因歸還房屋貸款,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出借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甲方以位於鎮路號樓

一、二層(建築面積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辦理完手續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四條本約辦妥手續後,其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證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執行。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七條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第八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註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屆滿不清償,乙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違約責任

第九條簽訂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第十條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新沂市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十二條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新沂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