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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條件符合吃低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常住城鎮户口,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均可向户籍地社區居委會提出享受低保待遇的申請。
申請低保的條件如下: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户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低保條件:
1、在就業年齡內且具有勞動能力的無業、失業、下崗人員,三次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職業介紹機構提供就業崗位的;
2、吸毒、賭博且仍不悔改的;
3、子女自費擇校就讀的;
4、家庭住宅人均使用面積超出當地上年度人均使用面積3倍以上的(家庭人口不足3人的按3人計算)或二年內新裝修住房;
5、擁有並使用汽車、摩托車、空調等高檔消費品的,飲用純淨水、礦泉水等家庭生活消費水平明顯高於低保標準的;
6、電話月消費總額(包括月租)連續兩個月高於當地低保標準18%的;

什麼條件符合吃低保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七條

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初審,並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管理審批機關為審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過入户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