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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變更社保怎更正

由員工本人或參保單位的社保經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原件、當地公安部門出具“此身份證號碼唯一”的證明、本人的書面陳述(加蓋單位公章,簽署全名並按上指模)報所屬區社保機構徵收部門,由社保部門進行核查。
對方已改了身份證號碼,現在這個身份證號只由你一個人使用。只要你出示了户口本和身份證,相關應用部門就必須為你辦理業務。

身份證變更社保怎更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