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公司在合同到期後裁員合理嗎,該如何補償

公司在合同到期後裁員合理嗎?該如何補償?

勞動僱傭關係是當今社會中最為普遍的關係,用人單位在僱傭時候僱傭雙方必定會簽訂相關勞動合同,由此僱傭雙方才產生法律關係,那麼公司在合同到期後裁員的合理嗎?如果合理,公司該如何對員工進行補償呢?接下來本站小編會給大家進行詳細的介紹。

一、公司在勞動合同到期後裁員的合理嗎?

裁員分為合法裁員和非法裁員,不同的裁員形式賠償也是不同的。合法裁員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裁員,並支付經濟性補償。非法裁員為未按照法律規定裁員,是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的。  

合法裁員的要求: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二、公司該如何對員工進行補償?

1、合法裁員的經濟性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非法裁員的經濟性補償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在合同到期後裁員分為非法裁員和合法裁員,員工根據簽署的勞動合同中以及相關的法律中可以要求企業對其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償。如果您在遇到相關的勞動合同補償爭議的時候,可以先諮詢下本站網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