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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一、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企業不及時與職工訂立合同的後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甚至於直接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二、訂立勞動合同應該遵循哪些原則?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合法原則:合法原則要求勞動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內容合法。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具備必備條款,且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2、公平原則:公平原則要求勞動合同內容公平合理,用人單位不得以強勢地位壓制勞動者而制定顯失公平的合同條款。

3、平等自願原則: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法律地位平等,訂立勞動合同完全是出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出於自願而簽訂。

4、協商一致原則:協商一致原則是指合同條款是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不得強迫訂立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員工到企業參加工作,談好各種條件後一定要簽訂書面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的時候維權就比較困難,員工處以被動局面。企業超過時效不訂立合同,按照月工資的雙倍給員工賠償。這種情況下,員工隨時離開企業都行,不會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