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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證辦理材料有哪些?

居住證2.27W

一、辦理條件

上海居住證辦理材料有哪些?

申請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辦理材料

1、申請辦理《居住證》的來滬人員,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不需要貼照片,而是本人到現場拍照,所以首次辦理需要本人親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

①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複印件(驗原件)。

②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③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④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2、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1)來滬就業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複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2)來滬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複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3)來滬投靠本市户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別提供結婚證複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係的證明;

(4)來滬就讀、進修的,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複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三、辦理流程

以上材料材料齊全後,在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交,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居住證信息系統中登記信息、拍照,並出具《居住證》受理回執。

以上就是上海居住證辦理的一些相關知識介紹,主要上海居住證辦理材料必不可少是身份證件,申請人應根據自身入滬的情況和需求,提供相對應條款所需材料,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個人應當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其實居住證不難辦理,只要材料齊全辦理還是很簡單的,主要是住所證明的辦理需要看申請人的情況擇方便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