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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辦理居住證明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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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辦理居住證明流程是什麼?

一、南城辦理居住證明流程是什麼?

1、申報:申辦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請;

3、審核:公安內部審核;

4、制證:公安內部制證;

5、領取:申辦人持申請回執或本人身份證到申請辦理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本人居住證相片回執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芯片相片信息。

3、居住登記回執(在旅館業住宿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除外)。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證明材料須準確表述居住證申辦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在穗居住地址,以及在穗居住(或就業、就讀)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況。

對首次辦證的公民免收取證件工本費,對公民因遺失、損壞而補領、換領居住證的,按規定收取證件工本費20元。

三、居住證辦理條件

1、申請單位資格要求: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可為其聘用員工申請工作居住證;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軟件企業、集成電路企業、駐京研發機構、金融企業、文化創意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及產業規劃要求的單位申請;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工作居住證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人。

2、申請人資格要求:

(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並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過60週歲,女性不超過55週歲。

對於居住證明的辦理,是需要基於當事人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辦理的,在個人辦理有關民事事項時,是需要提交規定的材料來進行認定的,如果對有關事項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來進行合法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