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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辦理多久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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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證辦理多久能拿到

居住證辦理多久能拿到?

15天,最遲不得超過30天。

依《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

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二、辦居住證辦理條件:

1、申請人在居住地居住並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

2、具備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賃住房、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

三、居住證辦理流程:

(一)申請。

用人單位與流動人口建立勞動關係,自訂立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將勞動者信息報送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並督促其申報居住登記或居住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與流動人口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備案。

房屋出租人與流動人口建立租賃關係,自房屋出租之日起7日內,將承租人信息報送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並告知其申報居住登記或居住變更登記。

(二)審批。

對符合申領條件的,公安機關自受理申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對不符合申領條件的,公安機關自受理申領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回覆申領人並説明理由。

居住證的辦理,只要自己按照有關的程序進行就可以按時拿到證件,但是在生活中,如果自己不能合理有效的處置,就會導致自己的權益失去一定的保障,時間也會延遲,所以自己要積極合理的辦理,這樣自己心之所向的事情就會得到完美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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