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崑山工傷鑑定時間需要多久?
工傷鑑定是在工傷認定之後提出的,只有工傷認定的結果是不能向用人單位索要賠償的,必須要有工傷鑑定的結果才可以。而每個地方由於其具體的政策不同,所以工傷鑑定結果出來的時間也有所不同,2017崑山工傷鑑定時間需要多久?
一、崑山工傷鑑定時間需要多久?
《勞動法》第三條、第四條和《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對工傷認定的時效是一致的即: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這就是説,未在規定的時間裏進行工傷鑑定,可能喪失享受工傷待遇的權利,因此,應當在規定的時間裏,由企業或職工家屬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中同樣還有如下規定: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但這個規定的具體含義模稜兩可,在現實生活中不便操作。假如用人單位拒絕承擔上述費用,則意味着勞動爭議的產生。有關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勞動法》第八十二條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如果勞動者沒有在受工傷後的一年之內作出工傷認定,就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因此,勞動者在工傷後不論如何都要在工傷後一年內驚醒工傷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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