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只要工傷骨折就可以評傷殘

只要工傷骨折就可以評傷殘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問在青島只要是骨折就可以評十級傷殘嗎?工傷!

工傷中並不是只要骨折就能評到傷殘等級,如手指,軟骨,或者輕微骨折都不一定可以認定到傷殘。最後結果還是要以勞動能力鑑定結果為準。《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第九條〔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複印件;(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複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五)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條〔材料審核〕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及時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因傷情複雜、涉及醫療衞生專業較多的,鑑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