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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開發合同(1)

技術開發合同(1)

技術開發合同(1)

技術開發合同 

合同登記編號: 

┌─┬─┬─┬─┬─┬─┬─┬─┬─┬─┬─┬─┬─┬─┐ 

│ │ │ │ │ │ │ │ │ │ │ │ │ │ │ 

└─┴─┴─┴─┴─┴─┴─┴─┴─┴─┴─┴─┴─┴─┘ 

技 術 開 發 合 同 書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 

委託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市(縣) 

簽訂日期:

日 

有效期限:

日至

日 

填寫説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四、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 

包括開發項目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開發目的、使用範圍及效益情況、成果提交方式及數量。 

提交開發成果可採取下列形式: 

1.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論文、報告等技術文件; 

2.磁盤、磁帶、計算機軟件; 

3.動物或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 

4.樣品、樣機; 

5.成套技術設備。 

五、研究開發計劃: 

包括當事人各方實施開發項目的階段進度,各個階段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泄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均有效。 

七、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九、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開發(該項目屬

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二、應達到的技術指標和參數: 

三、※研究開發計劃: 

四、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一)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的成本;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本項目研究開發經費及報酬:

元 

其中:甲方提供

元,乙方提供

元。 

如開發成本實報實銷,雙方約定如下: 

(二)經費和報酬支付方式及時限(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

元,時間: 

②分期支付:

元,時間: 

元,時間: 

③按利潤

%提成,期限: 

④按銷售額

%提成,期限: 

⑤其它方式: 

五、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

日至

日在 

(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七、※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八、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 

九、風險責任的承擔: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部分或全部失敗所造成的損失,風險責任由

承擔。 

(1.乙方;2.雙方;3.雙方另行商定) 

經約定,風險責任甲方承擔

% 

乙方承擔

% 

本項目風險責任確認的方式為: 

十、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一)專利申請權: 

(二)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 

十一、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達到了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技術指標,按 標準,採用

方式驗收,由

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十二、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術合同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和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 

十三、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

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十四、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 

│ │名稱(或姓名)│

(簽章)

│ 

│ ├──────┼─────┬─────────────┬─────┤ 

│ │法定代表人 │(簽章) │ 委託代理人

│(簽章) │ 

│ ├──────┼─────┴─────────────┴─────┤ 

│委│ 聯繫人

(簽章)

│ 

│託├──────┼─────────────────────────┤ 

│方│

住所

│ 

│ │(通訊地址)│

│ 

│甲├──────┼─────────────┬────┬──────┤ 

│ │ 電話

│電掛

│ 

│方├──────┼─────────────┴────┴──────┤ 

│ │開户銀行

│ 

│ ├──────┼─────────────┬────┬──────┤ 

│ │ 帳號

│郵政編碼│

│ 

├─┼──────┼─────────────┴────┴──────┤ 

│ │名稱(或姓名)│

(簽章) │ 

│ ├──────┼─────┬─────────────┬─────┤ 

│ │法定代表人 │(簽章) │

委託代理人

│(簽章) │ 

│研├──────┼─────┴─────────────┴─────┤ 

│究│聯繫人

(簽章)

│ 

│開├──────┼─────────────────────────┤ 

│發│ 住所

│ 

│方│(通訊地址) │

│ 

│乙├──────┼─────────────┬────┬──────┤ 

│方│ 電話

│電掛

│ 

│ ├──────┼─────────────┴────┴──────┤ 

│ │開户銀行

│ 

│ ├──────┼─────────────┬────┬──────┤ 

│ │ 帳號

│郵政編碼│

│ 

├─┼──────┼─────────────┴────┴──────┤ 

│ │單位名稱

(公章)

│ 

│中├──────┼────┬───────────────┬────┤ 

│ │法定代理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 簽章) │ 

│ ├──────┼────┴───────────────┴────┤ 

│ │聯繫人

(簽章)

│ 

│介├──────┼─────────────────────────┤ 

│ │住

所 │

│ 

│ │(通訊地址) │

│ 

│ ├──────┼──────────────┬────┬─────┤ 

│ │

電話

│電話

│ 

│方├──────┼──────────────┴────┴─────┤ 

│ │開户銀行

│ 

│ ├──────┼──────────────┬────┬─────┤ 

│ │ 帳號

│郵政編碼│

│ 

└─┴──────┴──────────────┴────┴─────┘ 

印花税票粘貼處 

──────── 

┌──────────────────────────────────┐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 

│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 

經辦人

(簽章)19

年 月 日 │ 

└──────────────────────────────────┘ 

注:①本合同書標有※號的條款按填寫説明填寫。

標籤:合同 技術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