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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罪還不上錢怎麼處理?

一、信用卡詐騙罪還不上錢怎麼處理?

信用卡詐騙罪還不上錢怎麼處理?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法院對信用卡詐騙案件判決完畢後,犯罪分子沒有錢還的,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也可以與犯罪分子約定分期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六條 【賠償經濟損失與民事優先原則】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二、信用卡詐騙罪的犯罪構成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可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4、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為人主觀上還必須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不能構成本罪。在此應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詐騙罪的各種行為中,行為人因行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內容而不盡相同。例如,使用偽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明知是偽造或者作廢的信用卡,否則,不能構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況下,區分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也應當從行為人的故意內容來分析,如果行為人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則是惡意透支,反之,則是善意透支。

相關機構在收到公民提出的辦理信用卡的請求之後,是會採取查詢申請者的信用報告等的方式、要求申請者提供收入證明等的材料,來判斷申請者是否滿足信用卡的辦理請求的。只有確定滿足條件的,才可以為其辦理信用卡。嚴格審批信用卡的辦理申請,是減少信用卡詐騙發生的一種有效方式。

標籤:信用卡 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