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發票丟失,如何抵扣税款?
專用發票丟失,如何抵扣税款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税扣税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09]617號)規定,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税務機關辦理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税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税額。未在規定期限內到税務機關辦理認證、申報抵扣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税額抵扣。國税函[2009]617號文件還規定,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丟失已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應在第一條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税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税發[2006]156號)第二十八條及相關規定辦理。國税發[2006]156號文件第二十八條規定,一般納税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税專用發票已報税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税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税進項税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税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税專用發票已報税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税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税進項税額的抵扣憑證。一般納税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税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一般納税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如果增值税專用發票的開具已經超過180天,購買方可以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税務機關進行認證,但不能抵扣進項税額。如果銷售方先開具發票,則根據《增值税暫行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增值税納税義務發生時間為開具發票的當天,銷售方應依法申報繳納相應的增值税。企業之間的經濟糾紛超出税務部門的管理權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票據詐騙罪數額標準是怎麼樣的?
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二、概念及構成票據...
-
不可撤銷信用證可以撤銷嗎?
信用證是在國際貿易中使用頻率很高的一種支付方式,是一種具有保證作用的書面憑證。在信用證中有一種不可撤銷信用證,從字面上面就是不能撤銷的信用證,那麼就有人問了不可撤銷信用證可以撤銷嗎?在不可撤銷信用證中的不可撤銷是相對的,在特定的情況下,信用證也是可以被...
-
發票作廢可以退税嗎
發票作廢一般是不退税,算作多繳税款在以後的應納税款中抵減。如果開票當月開錯了,將發票的所有聯次都帶上還有税務登記證副本到開發票的地方直接作廢就行了。如果開票日期跨月了,讓購買方出個拒收證明,拿着發票、證明、公章等到主管税務機關申請開具紅票,管理分局出...
-
票據詐騙罪怎麼處罰?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實行一定的犯罪行為就要受到相應的刑事制裁。犯票據詐騙罪要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呢?詳情請看下文。第一百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