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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賬記錄可以告第三者嗎?

一、轉賬記錄可以告第三者嗎?

轉賬記錄可以告第三者嗎?

可以。在證實第三者與配偶有不正當的交易關係後,可以通過轉賬記錄起訴第三者返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婚前、婚內財產協議等書面約定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係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對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處分共同財產做出重要處理決定時,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處分決定的,另一方有權否認該處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該處分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該善意第三人。

二、轉賬記錄能作為證據嗎

借貸法律關係中,借條是證明借貸關係實際發生的直接證據,其意義在於確認債權債務關係。雖然銀行轉賬能證明一方當事人向另外一方轉賬的事實,也可證明雙方之間存在資金的往來,但是不能完全證明雙方借貸關係的成立。

僅憑轉賬憑證主張存在借貸關係一方還需要提供其他證據加以佐證借款合意的存在,否則需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所以在借貸關係過程中,借貸雙方應注意借條、合同的出具以及其他證據的保全,切實維護自身的利益。

轉賬記錄是可以作為證據的,如果按照具體的情況可以認定不正當的交易行為,可以將轉賬記錄作為證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標籤:第三者 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