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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超出交強險限額怎麼辦?

交通事故賠償超出交強險限額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賠償超出交強險限額怎麼辦?

超過的部分,參照下列比例確定當事人的賠償責任:

1、當事人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當事人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當事人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當事人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用注意問題

就傷殘鑑定費的賠償標準及相關問題,結合實踐,我們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傷殘鑑定費的標準。傷殘鑑定費的賠償標準就是傷殘鑑定機構收取的費用,鑑定機構是合法的專業鑑定機構。對於鑑定費,賠償時需要保存鑑定費的票據,同時還應當與鑑定結論進行對照。

(2)對於傷殘鑑定,受害人最好是和致害人一起申請合法的專業機構進行鑑定,如果是單方面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發問。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鑑定或者勘察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鑑定結論是屬於證據之一,如果致害方不認可鑑定結論,是可以申請法院重新鑑定的,如果重新鑑定與原鑑定不服或不存在傷殘情況,法院是可能不支持賠償鑑定費用的。

(3)受害人申請傷殘鑑定,如經鑑定不夠傷殘級別,受害人能否要求賠償傷殘鑑定費用。從理論上説,筆者認為,作為一般普通人,在沒有專業鑑定知識情況下,除從一般普通人能夠認知的不可能構成傷殘的情形下,比如劃傷、碰傷等輕微傷 害。當事人申請傷殘鑑定不構成傷殘是支出的費用是可以要求賠償並得到支持的。但如果第一次鑑定不構成,反覆進行鑑定,超出一次的鑑定費用是不應該承擔的。

三、機動車間的交通事故如何解決

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可以分別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①如果雙方均考慮到損失不大,到保險公司索賠太麻煩,願意放棄保險公司的賠償,可以協商賠償數額。雙方一致同意後,交付賠償費,在交通事故記錄文書上予以註明即可。如果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通過保險公司或者人民法院處理。

②如果雙方均參加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又不願意放棄保險公司的賠償,應當立即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告出險,向投保的保險公司索賠。

③如果雙方均參加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但是損失超出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就超出部分繼續按照下列方式解決: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險的,向投保的保險公司索賠。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險的,就超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部分協商解決。

④對保險公司的理賠有異議,或者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通過訴訟渠道解決。

⑤肇事車輛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肇事車輛按照相當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先行賠償。

為車輛購買保險也是為了當發生交通事故後,能夠減輕當事人的經濟損失,按照國家規定任何駕駛員都要為車輛購買交強險,同時駕駛員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購買其他商業險,當發生了交通事故後,投保人也要及時的進行報警,並將交通事故的實際情況上報至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