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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賠償限額範圍是怎樣的

交強險賠償限額範圍其實是分開的,即交強險賠償範圍和交強險賠償限額,這是兩個不同的東西,但卻都是交強險賠償中十分重要的內容,接下來,本站小編圍繞交強險賠償範圍和限額的內容,為大家做詳細分析。

交強險賠償限額範圍是怎樣的

一、交強險的賠償範圍是什麼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由此可見,交強險只對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只對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只在相應的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規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二、交強險賠償限額是多少

《交強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由保監會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衞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從上述法律規定來看,我們可以明確以下內容:

1、全國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交強險責任限額,機動車在交通事故中有責任情況下,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機動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的賠償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實行分項責任限額。分項責任限額,即對死亡傷殘、醫療費用、財產損失等不同類型的賠付項目分別指定不同的責任限額,各種不同的費用支出在相應的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並規定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經過上文的講述,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交強險賠償限額和範圍分別是什麼了吧。只要交通事故是在交強險的賠償範圍內的,那麼保險公司就要做出相應的賠償,只不過這個賠償都會有一定的限額,而不是全部賠償。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