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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貸不還款的後果是什麼?

一、網貸不還款的後果是什麼?

網貸不還款的後果是什麼?

1、遭遇罰息和違約金

貸款不還,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額罰息,一些金融機構在罰息的基礎上,還需要你支付一筆違約金,這些費用加起來,可是一筆不菲的開支,如果不想自己深陷貸款泥潭,無法自拔,還是養成良好的還款習慣。

2、信用受損

借了銀行的錢,逾期不還,你的信用報告就會留上污點,以後再想申請信用卡、申請貸款,就是難上加難。因為蠅頭小利,錯失自己的信用財富,其實非常得不償失。

有些人説,我拿的網貸的貸款,這些不會計入央行徵信。且不説,現在網貸與央行的互聯互通更加緊密,就是在網貸圈子裏,也有一套共享的“黑名單”體系,一家不還,別家的貸款也會很難審批。

3、被各種手段催收

無論是銀行還是網貸,都有自己的催收體系。初級的會給你發短信、打電話催繳,程度嚴重一些的,甚至會有催收人員24小時貼身緊逼,嚴重擾亂你的工作、生活,一般人可受不了這種“精神壓迫”。

4、被起訴,資產可能被查封

也許你“抗壓”能力強,覺得以上所説的後果都是毛毛雨,那金融機構也不會跟你客氣,敬酒不吃吃罰酒,那他們也只能拿出“法院”這個祕密武器,用法律武裝自己了。

一旦法庭宣判完畢,你就算一百個不情願,也必須得執行“還款裁決”,否則,法院就會依法查封你名下房產,以拍賣所得,償還欠款。

5、情節嚴重要坐牢

一般來説,借錢不還這類事件都屬於民事糾紛,不會上升上刑事層面。但如果借款人拒不執行,堅決要當老賴,寧可跑路也不還錢,情節非常惡劣的,法院還會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責任,過份嚴重就會坐牢。

二、網貸中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

1、電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不少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對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心存疑慮,而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一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2、注意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

p2p平台在整個借款、投資的過程中起的是居間平台的作用,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欄中一定是投資人借款項目中的實際借款人,而不會是平台。這一點,投資人需要注意。

3、區別借款協議和委託協議

p2p平台常見的電子協議有兩種,一種是借款協議,一種是委託協議。借款協議是投資人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其中p2p平台為作為第三方出現,也會有擔保公司等作為第四方等;而委託協議則是投資人和p2p平台簽訂的委託投資協議,是投資人把資金委託給平台進行投資。

隨着互聯網經濟的興起,網貸給予人民生活便利的同時,也增加了還款的風險,對於當事人無法還款的情況下,是需要積極協商溝通解除的,另外對於網貸項目中的利息顯失公平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向司法機關舉報,並要求不支付本金。

標籤:網貸 後果 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