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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式融資租賃合同(一)

訂購式融資租賃合同(一)

訂購式融資租賃合同(一)

出租方(甲方): 

工商註冊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承租方(乙方): 

工商註冊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1.1 甲乙雙方在此保證各自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權利並已取得有關簽訂本合同的一切必要批准。

1.2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同意支付設備價款購進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條款租入租賃物件。租賃物件的名稱、概算價格、型號、機身號碼、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

2.1 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供應商或/及進出口代理商資信情況,自己選定租賃物件和供應商或/及進出口代理商。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數量、質量、技術和服務內容,以及品質技術保證、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決定權並直接與供應商商定。乙方對自己的決定和選定負有全部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2.2 甲方根據乙方的選擇和要求,會同乙方與供應商或委託乙方指定的進出口代理商與供應商簽訂租賃物件購買合同及執行購買合同等其他文件,並承擔根據乙方付款通知書的要求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責任。在滿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決條件的前提下,乙方應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以使甲方有充分的付款準備。

2.3 乙方確認甲方或進出口代理商與供應商之間購買合同的標的物即乙方所選定的本合同的租賃物件,乙方同意並接受購買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記載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蓋章。

2.4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件或許可證明。

第三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3.1 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包括(現在或以後附屬於租賃物件的)任何零部件、替換件、更新件、附件和輔助件的所有權均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將租賃物件用於非法生產,在租賃期內不得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抵債、轉讓、承包、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3.2 租賃物件在合同附表規定的場所安裝、使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變租賃物件的外觀、性能、品質等,或遷移安裝使用地點,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權在租賃物件上標註所有權標誌,甲方(或甲方委託的代理人)有權定期或隨時檢查租賃物件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3.3 乙方股東的任何指令、乙方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約及乙方法人地位的變更,均不改變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3.4 租賃期滿後,乙方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租金、違約金及認購費[認購費(見附表所述)應由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最後一期租金支付日連同最後一期租金向甲方支付]和其他一切費用的前提下,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租賃物件所有權自《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簽發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四條 租金、手續費及其他費用的支付

4.1 乙方應嚴格按附表或第4.3條所規定的金額、幣種、時間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2 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不符時,甲方在確定租賃物件實際成本後,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4.3 前款所述變更不屬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租金調整通知書》中載明的金額、日期、幣種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4 除甲方支付貨款外,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其他可能發生的款項由乙方承擔,但與租賃業務有關的營業税和所得税由甲方承擔。

4.5 乙方在支付租金時,不得扣除乙方應承擔的任何費用。

4.6 手續費按附表計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4.7 其他費用的支付:

a.若租賃物件概算價格未含進口關税和增值税或產品税,如有前述税款需由甲方代乙方繳納,乙方應於約定交貨期前30天將估算税款匯至甲方,並附寄海關出具的減税證明(如有),如因乙方延遲提供估算税款或減税證明而發生的海關罰款、未減税徵收等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利息等。繳税後,甲方按實際税款額同乙方結算,多退少補。

b.國外運費、運輸保險費、銀行手續費和財產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

c.國內轉運費由乙方直接支付。

第五條 租賃期、起租日及租金付款日

5.1 租賃期限為合同附表所述期限,租賃期限為不變期限,在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租賃合同的要求。

5.2 起租日為出租人第一次支付貨款之日,即資金從出租人賬户劃出之日。

5.3 租金付款日以租金到達出租人賬户日為準。

第六條 違約金

6.1 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應按附表或《租金調整通知書》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6.2 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有權每日收取延付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收貨

7.1 租賃物件由供應商按附表規定的預計交貨日期直接運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貨地點,由乙方(或其代理人)收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因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7.2 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由乙方自負保管責任,乙方應在收貨後10天內將租賃物件的收貨單交給甲方。

7.3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購買合同中約定甲方所有的索賠權自動轉移給乙方。如果乙方在收貨後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及供貨商延遲交貨或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等屬於供應商責任的情況時,由乙方向供應商行使索賠權。索賠的費用和結果均由乙方承擔和受益,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7.4 若乙方自主選定的租賃物件不能達到乙方設想的效果及效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保證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在形態、質量和權利方面的完整性;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對租賃物件進行改裝,改裝後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7.5 除購買合同中支付租賃物件貨款條款外所發生的其他爭議以及索賠、仲裁等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自負。

7.6 乙方若違反前述任何條款,或出現前述任何情況,乙方仍應按合同的規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項。

標籤:合同 租賃 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