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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包括什麼

借款合同包括什麼

以個人名義進行貸款借款的行為就屬於個人債務的範疇,個人債務一般都是通過書寫借條收條的形式形成的,但是隻有符合規定格式的借條欠條才能作為收取欠款的法律憑證。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在某種意義上講,有把握的債務可以滿足你的需求,否則,你將無力償還,甚至花掉你的現金儲蓄,導致你破產,或大大減少你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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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包括的條款有哪些


1、借款種類。主要是指金融機構為貸款人針對不同種類的借款實行不同的政策,根據借款人的具體情況、借款用途以及資金來源和運用等確定的借款種類,如根據借款的期限可劃分為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從用途上劃分為工業借款、農業借款等。

2、幣種。主要是指借款是人民幣還是外幣。

3、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據我國現行自金融政策,向金融機構的借款應當專款專用,以保證借款在金融機構的監督下能夠及時收回。

4、數額。是指借款數量的多少,應當包括借款的總金額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時每一次支付的借款的金額。

5、利率。是指貸款人在—定時期內應收利息的數額與所惜出資金的金額的比率。

6、期限。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使用借款的時間。當事人一般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週期、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供給能力等,約定借款期限。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的規定,自營貸款的期限一般最長不超過10年,票據貼現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自然人之間的借款的期限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7、還款方式。是指貸款人和借款人約定以什麼結算方式償還借款給貸款人。

8、擔保條款。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當事人可依照《擔保法》的規定,設立借款擔保措施。

9、違約責任。

10、爭議解決方式。

11、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