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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部門規章制度範本最新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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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發部門崗位職責

1、研發部部長

① 負責研發部的日常工作安排和研發部人員績效考核。

② 負責領導研發部人員完成公司安排的研發任務。

③ 根據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及時組織研發部人員解決生產中的技術難題。

④ 根據研發和技術攻關的項目,召集研發人員制定具體的實驗方案和實驗步驟。

⑤ 審定研發人員的實驗報告,並對研發成果的技術方案的可行性作初步定審。

⑥ 定期向公司領導彙報研發部的工作情況和人員情況。

⑦ 對公司提交研發項目成功的可行研究性報告,並對可研報告負責。

⑧ 負責研發部人員的更替和晉升。

⑨ 確定每一研發任務的主研,及研發項目中途主研的變更。

⑩ 研發成果用於生產時,帶領研發部人員指導生產。

2、研發部主研

① 針對研發部部長分配的研發任務制定具體的的實驗方案和實驗步驟提交研發部長審定。

② 根據審定決定的實驗方案和實驗步驟帶領助手做實驗。

③ 根據實驗的具體情況,及時向研發部部長彙報情況,並提出變更實驗方案。

④ 對助手進行日常工作考核和績效考核。

⑤ 實驗成功後及時寫出實驗報告交研發部部長。

⑥ 實驗成果用於生產時,帶領助手指導生產。

3、研發部主研助手

① 協助主研完成研發部部長分配的任務。

② 協助化驗工程師作好研發部實驗樣分析工作。

③ 管理好研發部資料。

④ 完成研發部部長交待的其他工作。

4、化驗工程師

① 根據研發部部長分配的研發任務制定分析規程,並分析化驗研發部實驗樣。

② 指導研發部主研助手分析化驗研發部實驗樣。

③ 在研發部實驗樣較多時,安排生產化驗人員進行分析化驗研發部實驗樣。

④ 對研發部和生產化驗設備及藥品進行準備並作好材料計劃。

⑤ 對研發部的化驗設備和藥品進行安裝、配製和管理。

⑥ 指導、培訓生產化驗人員,提高化驗人員的技術水平。

⑦ 解決生產化驗分析的技術難題。

⑧ 協助處理生產化驗的仲裁事件。

⑨ 對生產化驗標液藥品進行標定。

⑩ 協助管理化驗室。

二、人員進出、晉升、淘汰制度

1、辭職按勞動合同執行。

2、有下列情況的予以辭退(對有①、②項的將追究相關責任)

① 泄漏公司生產及研發技術機密的。

② 嚴重違返公司制度的。

③ 經研發部部長考核即沒有研發能力,又在一年時間內無研發成果的。

④ 經研發部部長考核有研發能力,但在一年時間內無研發成果,又不按研發部部長的安排工作的。

3、招聘

根據研發的需要,經公司批准,由研發部部長負責在生產崗位或外界進行招聘。

4、有下列情況的予以晉升或加薪:

① 勤於工作,研發能力強,屢出研發成果的。

② 主動與生產崗位聯繫,找出問題並主動指導解決問題的。

③ 技術能力強,有較高的管理能力的。

三、休假制度

1、研發部人員享受公司生產管理人員休假待遇。

2、正常上班期間需休假的,須經研發部部長同意。

四、日常工資考核制度

1、研發部人員日常月工資實行定工資制,月工資中含保密費。

2、研發部人員日常月工資由研發部部長依據日常工作的表現和成績進行加薪和減薪。

五、研發部人員薪酬待遇和研發成果績效考核制度

1、研發部人員薪酬組成

① 月工資及技術保密費。

② 年終獎勵。

③ 研發成果獎。

2、月工資

① 主研2600元月(其中技術保密費300元)

② 化驗工程師2800元月(其中技術保密費200元)

③ 主研助手2300元月(其中技術保密費200元)

3、年終獎勵

在當年沒有研發成果時,視研發人員日常工作情況按如下標準發放年終獎勵:

① 主研年薪酬(含保密費):40000-50000。

② 化驗工程師年薪酬(含保密費):35000-45000元。

③ 主研助手年薪酬(含保密費):30000-40000元。

4、研發成果獎

根據公司分配和生產中的技術研發項目,研發成功向公司提交研發項目成功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後,由研發部部長根據技術的難度和項目的價值大小向公司申請項目研發成果獎。公司批准後,研發部部長向研發人員公佈併發放成果獎的1/3,若申請專利成功發1/3,用於生產成功後3個月,達到預期效果後發1/3。若未申請專利,用於生產成功後3個月,達到預期效果後發2/3每項成果獎由研發部部長視考核情況,按如下比例分配:

① 主研得成果獎40-70%

② 化驗工程師20-40%

③ 主研助手10-30%,

5、研發部部長績效考核由公司總經理考核。

六、保密制度

1、研發部資料未經研發部部長同意不得借閲。

2、研發部人員不得向外界泄露研發項目和研發技術和成果。

4、向外界泄密和以公司研發項目成果向外界提供技術支持的,公司將依據國家相關法規要求泄密人員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七、研發項目及方案審定製度

1、研發項目由公司向研發部下達。若生產系統有技術難題,可由研發部部長向公司建議解決生產系統技術難題的研發項目,公司批准後,由公司向研發部下達研發項目。

2、研發部接到研發任務後,由研發部部長召集研發部人員分配任務,確定主研。由主研提出初步研發方案交研發部部長審定,方案審定同意後,由主研帶領助手進行實驗。

八、研發成果審定製度

1、主研根據實驗室試驗情況,及時向部長彙報試驗成效,初步測算技術方案的可行性,若技術方案可行,由項目主研製定中試方案交部長審定,主研按審定後的方案進行中試。

2、主研根據中試的情況,向部長寫出完整的研發項目實驗報告交部長審定。

3研發部部長根據主研的項目報告,測算技術和經濟效益的可行性。

4、研發部部長根據測算技術和經濟效益的可行性,決定研發項目是否終止和成果大小。並向公司提出研發成果應用於生產時,裝置建設的方案和投資資金預算及建設週期。

九、其他

1、本規章制度適用於研發部門所有員工。

2、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