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經營合同 > 合夥合同

合夥分開協議

合夥分開協議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合夥公司分開怎麼分配財產

1、公司財產如何分割,要看當初兩人合夥時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按當初的出資額分割;如果無法確定出資額,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時可以打官司,會平分。

2、找到當時的合同或是合夥協議:看是否有一旦散夥如何分割財產的約定,如果有約定就要按約定處理,民法中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則,合法的約定效力更高。

3、如果沒有約定:設法找到各自的出資額的證據,並注意查明公司財產現在有多少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