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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夫妻生孩要準生證嗎

準生證1.7W

一、現在夫妻生孩要準生證嗎?

現在夫妻生孩要準生證嗎

生孩子是需要辦理準生證的,準生證已經改名為《計劃生育服務證》。已婚婦女懷孕後,孕檢、分娩、享受免費避孕藥具需用到這個《計劃生育服務證》。

《計劃生育服務證》辦理條件:

1、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應當在懷孕前或懷孕後三個月內持《結婚證》、《居民身份證》、《居民户口簿》等證明向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街道辦領取《生育服務證》。《生育服務證》經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鄉鎮計生辦蓋章後方為有效。

2、育齡夫妻符合政策規定,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應當在懷孕前辦理《生育服務證》。育齡夫妻應先向女方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單位審批後逐級報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鄉計生辦、區縣計生委審批。《生育服務證》經女方户籍所在地區縣計生委蓋章後方為有效。

二、《生育服務證》辦理方式:

1、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到女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證》。

2、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後,由雙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蓋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並對《生育服務證》統一登記、編號、加蓋公章後,交由當事人保存。

特殊情況:對於想要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按照辦理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程序申報,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後報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發給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同時收回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

三、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一)辦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户證部辦理

(二)辦理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户口簿(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户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複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户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證明(原件1份)。

因為我國的人口結構和人口數量本身就非常的複雜,生孩子之前統一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這也有利於户籍管理,對夫妻雙方及新生嬰兒來説都是非常有利的。只要生育孩子的行為沒有違反法律制度,比如還沒結婚就生孩子,辦準生證都是很簡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