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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超生社會撫養費標準2022年是怎樣的?

雲南省超生社會撫養費標準2022年是怎樣的?

一、雲南省超生社會撫養費標準是怎樣的?

雲南省超生社會撫養費標準的規定,任何家庭若只生育了計劃之外的孩子,就都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此筆費用的計算,需要遵守《雲南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規定》之中的相關規定,具體的規定如下:

《雲南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規定》第三條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非農業人口夫妻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對雙方分別按照省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全省城鎮居住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至10倍計徵;

(二)農業人口夫妻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對雙方分別按照地州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地州市農民人均純收入的5至8倍計徵;

(三)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一方是非農業人口,另一方是農業人口的,按照本款(一)、(二)項分別計徵。

違法多生育二個以上子女的,以違法生育一個子女應當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照違法多生育子女數為倍數計徵。本條規定的違法生育人員,本人上年度實際收入高於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全省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地州市農民年人均純收入的,還應當以其超過部分為基數加收3倍的社會撫養費。

第四條流動人口違法生育子女的,按照下列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當事人的違法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住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二)當事人的違法生育行為發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三)當事人的違法生育行為發生時,其現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均未發現的,此後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當事人在一地已經被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一地不得因同一事實再次被徵收社會撫養費。

二、社會撫養費的繳納期限最長是多久?

根據《雲南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規定》第六條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一次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可以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由本人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證明,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查,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繳納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和代徵機關。經批准分期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繳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各地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機關,在發現未婚生子、婚內超生等情形時,就需要制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書,並且需要將此決定書寄送給特定的公民,公民在收到此類處罰書之後,需要根據提示,完成社會撫養費的繳納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