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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要父親的户口本

户口1.16W
生孩子要父親的户口本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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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孩子户口上外婆家了,現在想遷回父親户口本上。要交罰款嗎?具體流程是什麼程是什麼?

  1、該項應根據當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户口遷入政策而定,有些地區(如:蘇州等)在該前提下,是不允許遷入户口的;rn  2、未成年子女遷入蘇州户口的,需要交驗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具體參看:《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第21條的規定);rnrn  《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2015年12月11日):rn  第十八條已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的,在市區具有合法穩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積不低於市區住房保障准入標準的申請人,户口需遷入本市的,應於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節假日除外)向其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rn  第二十一條獲得户籍准入資格的申請人,應當於60日內攜帶積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和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辦理户籍准入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rn  申請人遷入本市户籍後,其積分管理自動終止。rn  第二十二條獲得户籍准入資格的申請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