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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轉户口中介

户口1.91W
鄭州轉户口中介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長沙轉户口中介需要怎麼處理的呢?

提供與訂立合同有關的真實情況的責任
  這是中介最重要的責任。房產中介提供的服務包括諮詢和居間服務,簽訂居間合同。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由於居間人提供的信息是委託人簽訂合同的重要依據,因此居間人應當如實向委託人報告相關事項,如果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房產中介在提供二手房居間服務時,應當向委託人披露的重要事實有:
  1、房屋的權屬情況;
  2、房屋的抵押、典當等權利限制信息;
  3、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登記信息;
  4、出售人與買受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
  在本人最近辦理的中介公司訴委託人要求支付中介費的案件中,法院認定中介公司“作為具有房地產居間專業知識和經驗的機構,理當恪守守執業規則,對委託事項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儘可能地掌握更多的情況,據實、公正地向委託人報告,以促成合同成立,從而獲得報酬”,但由於中介公司未核實權屬情況和抵押情況,造成委託人解除合同,因此其無權要求委託人支付中介費,從而駁回了中介公司的訴訟請求。由此可見法院認為中介如實披露信息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義務